175、典型意义及专家点评:中南民族大学黄豹教授点评

175、典型意义及专家点评:中南民族大学黄豹教授点评

00:00
02:40

175、典型意义及专家点评:中南民族大学黄豹教授点评

    本案属未成年人犯罪,现价段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数量亦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普遍性。一方面,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我们积极采取“以防为主、打击为辅、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另一方面,我们又积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损害后果等因素,实施教育、感化和挽救的一系列措施,使未成年被告人从心理和行为上都得到矫正,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今后的健康成长。二审判决充分考虑到上述情节。

一审裁判审判人员:马洪斌、王旻(承办人)、刘丹

    专家点评

    本案是两人发生口角及争斗,未成年被告人在遭到殴打的情况下,持管制刀具将被害人刺成重伤。基本案情比较简单,通过庭审质证,对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照片以及犯罪现场指认照片、司法技术鉴定书、被告人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证据已经达到确实充分且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能够认定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诉讼过程中,一审法院先后向二个部门发出委托调查函。针对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及被告人已积极履行赔偿责任且取得谅解的现实,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审法院对当地司法局提交的调查情况综合评估意见进行了认真考虑,接受其“对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的建议,决定改判为有期徒刑缓刑。这种改变符合案件的特殊对象事实,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避免因微罪羁押导致的标签效应对被告人产生的后期影响,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在社会中的健康成长。(中南民族大学黄豹教授)

    好,我在大连,感谢您收听湖北法院2017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五!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