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凉山州布拖县获悉,为切实破解乡镇案件查办质效提升难题,布拖县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拟立案调查的问题线索不再直接决定是否立案,需逐级报联系纪检监察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层层审核把关符合条件后才进入立案程序。
布拖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查阅案件资料
“部分案件存在证据链不完整、主体身份材料不齐等问题,个别案件笔录名字张冠李戴。”布拖县监委委员罗伍散认为,以往涉及立案的线索均由乡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自行办理并决定是否立案,导致部分乡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因业务不熟或急于求成等原因随意立案,不仅没有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还严重影响总体案件质量。
如今,布拖县根据案件关口前移工作要求,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拟立案调查的问题线索逐级报联系纪检监察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并在报审过程中,严格对标“材料齐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手续完备、格式规范”五项立案标准和“四种形态”运用原则进行分析,讲清楚原则、程序、原因、依据,层层审核把关符合条件后才进入立案程序。
与此同时,布拖县结合“乡案县审”要求,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在审查调查阶段完成取证后,申请审理提前介入,以降低审理阶段退回补充审查调查的几率。实行关口前移以来,布拖县已完成立案112件,案件审理的平均时间也从14天缩短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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