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二章

道德经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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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七十二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译文】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威胁就要到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使人民不得安居,不要压榨人民使人民无以生计。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因此,有道的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而保持前者。

【解析】

这一章的要点是“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两句。人要了解、珍视自己的生命,但不要夸耀自己或自以为高贵。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第一个“威”意为统治者的权威、高压政策;第二个“威”指的是统治者面临的威胁。老子认为,如果民众不再畏惧统治者的权威,那么统治者也就大难临头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统治者是民众的榜样,倘若统治者骄奢淫逸,行为不检点,一定会诱使民众滋生各种欲望,而民众也必然会用尽各种手段去追逐私利,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样一来,民众不惧怕统治者的权威也就成了很自然的事了,其结果必然会导致统治者的地位受到威胁,这是统治者最不愿看到的事情。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狎”意为任意地、肆无忌惮地侵犯、扰乱人民以致使人民感到不安、窘迫和恐惧。“生”指的是生长的国度。在这句中,针对统治者地位受到威胁的情况,老子向统治者提出了最严厉的警告,警告统治者要好自为之,不可再作威作福。老子认为,民以“生”为本,如果他们连最起码的生计都难以维持,那么还惧怕什么苛政和威严呢?所以,一旦人民居无定所、生活困难,他们就会惹是生非,发生逆乱,这样一来,社会动荡也就成为必然了。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这两句话与前面的两句话相联系,显然省略了一个过渡性的逻辑环节,它的完整形式应该是:“故厌其所生,以其被厌;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自知”与自欺的意义相对立,它是一种绝对的知的状态。一个人如果作了恶,他可以欺骗别人,但是无法蒙骗自己。所以,这里的“知”,含有“良知”的意蕴。当人们想方设法为自己的恶行寻找合理依据的时候,这实际上就是企图使自己的良知认同所作的恶行,然而这是绝对办不到的,因为人们所能办到的只不过是泯灭自己的良知罢了。所以,自知就是对自己良心和良知的认同。“自见”指的是只以个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的见解和观念,这事实上就是心中只有自己而没有他人、没有世界。“自爱”是自知的结果,是对自己天生的良心、良知的认同和热爱。如果一个人只爱自己而不爱他人,那么他就不是真正的自爱者。只有做到爱己及人,这才是真正的自爱。“自贵”说的是只认为自己有价值,而否定他人和世界的价值。在老子看来,圣人都有自知之明,他们不仅爱自己,也爱百姓。如果统治者因位居高位而炫耀自己,抬高自己,那么他就会骄奢淫逸、恣意妄为,堕落成为压迫百姓的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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