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一章

道德经第七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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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七十一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译文】

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道,这是最好的;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就是大毛病的。有道的人没有毛病,因为他把“不知知”这种毛病当作毛病。正因为他把这种毛病当作毛病对待,所以他就没有毛病了。

【解析】

老子在这一章谈到了人性的弱点之一-不懂装懂,认为这是一种病态。其表现是刚愎自用。在前边的章节里,老子曾提出过“自知者明”的观点,这一观点告诉我们,能够认识自己才算高明。所以,我们只有真正做到自知了,才不会固执己见、自以为是。

老子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这句话中,“知不知”意为知道自己不知道,知道自己有所不知。“不知知”意为自己不知道却以为自己知道,把无知当有知。这句话意思是说:知道自己的无知是高明的,而本来不知却以为是知就是弊病了。老子在这里表达的思想,很容易让我们想起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一句话:认识自己的无知就是最大的智慧。而孔子也曾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是说知道自己有某方面的知识和知道自己没有某方面的知识,两者都是知识。不论是苏格拉底,还是孔子,他们都强调人要有自知之明。

老子在对“不自知”的人作了一番剖析之后,又将圣人的“不病”摆在了世人的面前,并以此进行对照,结果不说自明了。圣人怎样呢?下面一句话给了我们答案。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老子为什么说圣人没有毛病呢?在老子看来,圣人本身不是没有缺点和不足,而是圣人能承认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努力加以改正,时间久了,他也就没有什么毛病了。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不病”了。这里的不病应该理解为心理上、思想上不为外物所蒙蔽。换句话说,也就是能够洞察一切。所以,圣人贵在有自知之明,能及时纠正自己的缺点,而不是自以为是、刚愎自用,所以圣人的品德日臻完善,逐渐成为众人学习的楷模。

世界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孤立生存,都一定会与他人、社会及自然界发生联系。我们每个人都是整个世界中的一分子。作为整体中的个体,我们怎样才能与他人和睦相处呢?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改正自以为是的毛病。

如果一个人不把自己定位好,制定出不适合自己的目标,而他仍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并且自以为意志坚定,那么这样导致的后果恐怕比没有目标更加可怕。刚愎自用、没有自知之明带给人的不是成功的幸福,而是失败的痛苦,这种盲目心理能让人付出惨重的代价。例如,我们为了追求事业或者爱情的成功,常常无所顾忌地奋勇向前,这本来是好事,但是一旦走错了路,又听不进别人的良言,那么带来的后果将是可怕的。

刚愎之人常常是狂妄之徒,狂妄的人常常在无意中伤害他人的自尊心,而自己也常常因为这种无意而受伤。有一些人,并不一定没有才华,他不能施展才华的原因就是太狂妄。没有多少人乐意信赖一个言过其实的人,更没有多少人乐意帮助一个出言不逊的人。

刚愎之人,多是无礼之人;无礼之人,多是孤立之人;孤立之人,多是最终失败之人。大凡具有大将风度之人,多具有谦逊的品德;而刚愎之人,骨子里总是透着一股小家子气。最糟糕的当算是既刚愎又无能的人,刚愎使他什么都敢干,无能使他把所有的事情都搞得一团糟。有时刚愎者尽管心中已感觉到自己错了,但仍坚持自己的看法和做法,这一点最让周围的人受不了。固执是刚愎者的一个表现,用来获得想要的东西,别人越反对,他就越是非要不可。这种固执让别人讨厌。长此以往,他就会发现别人都躲着自己。

一个骄傲自满的人必定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面对一个狂妄而骄横的人,我们无须与之理论,时间自会证明他的实际价值,事实自会惩罚他的无知可笑。

无论做人还是做事,我们都要谨记“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

要明白世上万事万物都处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只有根据事物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才能处处掌握主动权,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而刚愎者则恰恰相反,他们最大的缺点就是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的判断是完美无缺的,因而常常表现得骄横跋扈、一意孤行。他们往往高估自己而低估对手,这样就容易被表面的假象所蒙蔽,导致判断失误,遭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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