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十八章

道德经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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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三十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译文】

上德的人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因此实际上是有德的;下德的人表现为外在的不离失德,所以实际上没有达到德。上德的人顺应自然无心作为,下德的人顺应自然而有心作为。上仁的人有所作为却出于无意,上义的人有所作为却出于有意。上礼的人有所施为而得不到回应,于是扬着胳膊,强迫别人跟随他去行动。所以,我们从这个道理可以知道,失去了道后才有德,失去德后才有仁,失去仁后才有义,失去义后才有礼。礼这个东西,是忠信不足的产物,是道、德、仁、义变得淡薄时才出现的,当然就是社会动乱的祸首了。所谓先知,不过是道的虚华表面,是愚昧的开始。因此,忠信守道的人立世,为人当敦厚而不轻薄,实在而不虚华。所以应当舍弃轻薄虚华而采取朴实敦厚。

【解析】

这一章老子提出,人类的精神从道到德、到仁、再到礼,是一个退化的过程。越往下,人为的造作越多,离道越远。大丈夫不应务虚,而应当以返本归元为要务。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本章是老子《道德经》的第二部分-《德经》的开篇。前面的章节是《道经》部分,《道经》阐释的是天道,也就是自然规律。而《德经》阐释的则是人德,也就是人生的行为准则。在老子看来,“道”的属性表现为“德”,只要是合于道的行为,就是“有德”;只要是不合于道的行为,就是“失德”。道与德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但是两者也有区别:德可以分为上德和下德,只有上德才合乎道的精神。德是道在人类社会的具体体现。道指的是客观规律,而德指的是人们把道运用于人类社会产生的功能。天道和人德一起构成了老子哲学的思想体系。

作为《德经》的开篇,本章首先揭示了上德与下德的区别。在老子看来,得道之人是具有大德行的人,他们的心里本来就没有上德与下德的概念,所以人们才会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合乎道德的。换言之,大道与大德都是无名的。如果一个人的心里有上德与下德的概念,那么他就会进入到后天的分别之中。一旦具有了分别之心,那么这个人便是凡夫俗子了。因此,凡是具有下德的人,他们的心里都会有上德与下德的概念,做任何事情都要拿道德去衡量,生怕自己的行为不合于道德。如此一来,人们所做的事情也就没有真正合于道德的了。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老子所说的上德与儒家所说的德政是不是同一回事呢?老子认为,儒家的德政不合乎客观规律,不符合现实情况,仅仅是凭着个人的主观意志来推行的,所以不能称为上德,而是下德;而上德则是无为,它合乎自然规律,治国者心中没有功利的观念,不是仅仅凭着主观意志去办事,这样做的结果便是“无为而无不为”,而道的精神便能充分体现于人间。

在本章里,老子把政治分为两个类型和五个层次。两个类型即无为和有为。无为的类型包括道和德;有为的类型包括仁、义、礼。五个层次即道、德、仁、义、礼,其中德(德只是指上德,不是下德)和仁是这五个层次中最高的标准。“失道而后德”说的是失道则沦为下德,那就与上仁相差无几了。“失德而后仁”说的是离开了无为的类型才有了仁。仁属于有为的范畴,而“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说的是在有为的范围内所显示出来的不同层次。统观德、仁、义、礼这几个层次,只有上德属于客观行为,其他都属于主观行为。而下德则包含了仁、义、礼。如果统治者不能明道,总是以自我名利为中心,那么,他所推行的仁、义、礼,目的都在于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在老子看来,大千世界中的一切生命都为道所主宰,它们的存在,既无益于大自然,也不能对大自然构成危害。他们自以为丰富多彩的生命,在大自然中却连一丝痕迹都不能留下。因此,一切生命都只有当下的存在意义,而没有原始的或终极的纪念意义。面对这种情况,人们不禁为生命的短暂和自身的渺小而感到可叹。生命是短暂的,人们应当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呢?由于人们都具有思想和意识,都能够区分善恶美丑,所以才有了道德标准,当然这种标准也是人为规定的。在老子看来,真正的德(即上德)是不需要形式的,这就为人们提供了足以参考的指标。人们在参透这一思想的同时,也就明白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了,这样才不会辜负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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