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如东县法院审理一起丈夫成植物人妻子起诉离婚的案件,引发关注。二人于2015年生下一子,2018年丈夫发生交通事故成了植物人。此后几年,妻子为了治疗丈夫、养家糊口外出打工,最终身心俱疲提起离婚诉讼。
公婆不忍儿媳继续受苦代替儿子走上法庭,老两口表示不反对儿媳的离婚请求,但他们也不忍代替没有意识的儿子表示同意,希望由法院依法判决。妻子则主动表示愿意每月给付丈夫的扶助费并同意儿子由公婆照顾,其承担全部抚养费。最后,妻子的离婚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这是个很不幸的故事,其间充满着生活艰难与人性煎熬。丈夫成了植物人,妻子照顾了4年时间,不难想象一位为人妻、为人母者的艰难。最后在万般无奈之下,在公婆都已经“不忍”的情况下,几方走上了法庭,达成了离婚协议。
这个案件,当然没有影视剧那般尽善尽美:妻子没有坚持到最后,公婆也没有“大方”地拒绝抚养费,这个家庭依然在藕断丝连的关系中延续,未来可能仍免不了纠葛。
不过,人生从来就比影视剧更加复杂。生活就是“如盐入水、其味自知”,这当中的甘苦只有当事人明白。我们站在旁观者的视角在屏幕前阅读,恐怕很难理解当事人的难处,也不可能替当事人做决定。此时,不妨抱一种理解之情,默默祝福就好。
其实,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发现那些真实、辛酸而温暖的故事。就在前两天就有一个报道,陕西一位丈夫照顾植物人妻子5年多,写下了11本护理日记。这样的故事也俯拾即是。人生的选择从来也没有标准答案,有时候也无关对错,在不违反法律情况下,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更好的生活。
就拿该案来说,面对意外,妻子也尽到了相关义务,选择离婚时也愿意承担丈夫的扶助费,以及儿子的全部抚养费,并且和公婆也达成了协议。可以说,这不失为一个妥善的结果。
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是千差万别的,这么广阔而丰富的人间,实在难以简单地分类总结。正如那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句话其实也是提醒我们,他人的不幸往往都有各自难以言说的苦衷,怀抱悲悯与理解,才是人世间最大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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