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西昌市公安局获悉,2022年9月1日,西昌市在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现石某某(女,53岁,目前正在隔离治疗)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查,8月8日至8月26日,石某某在四川省某中高风险地区停留;8月26日,石某某与马某某(男,27岁,系西昌市第11例确诊病例,目前正在接受隔离治疗)一同乘车返回西昌;返昌后,石某某未向社区报告个人行程,未执行居家隔离和“三天两次”核酸检测,且多次组织、参与人员聚集活动。
根据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石某某、马某某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造成疫情防控重大风险隐患,均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西昌市公安局已对上述人员刑事立案,将根据案件调查情况,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警方提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配合落实社区报备、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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