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补泻阴阳篇第七十三
【浅释】
补为补其不足泻为泻其有余。补泻为中医的治法,虚证宜补实证当泻。阴阳与气血的关系,气具有推动、温煦等作用,属于阳:血具有清养、滋润等作用,属于阴。气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最基本的物质,《难经·八难说》:“气者,人之根本也”、血对全身各脏附组织器官起着营养和滋润作用。《难经·二十二难》说:“血主濡之。”气血不足、有余即导致阴阳之消长,故补泻气血以协调阴阳:补泻阴阳即协调气血,故本篇从补气补血,或泻气泻血来论述阴阳补泻的道理、并导出了补气重于补血,急则补气,缓则补血的治疗原则,为后世血证的治疗提出了具体而切实、有效的方法。
人身之阴阳重在气血,气属阳,血属阴。气血有有余不足之别,表现在气有余,则阳亢阴虚,血不足则阴盛阳虚。在治疗上不足者补之,阴虚阳亢,宜补其血;阴盛阳虚,宜补其气。有余者泻之,阳亢阴虚,宜泻其气;阴盛阳虚,宜泻其血。只有泻有余补不足,这样才能不出现不足、有余,则阴阳平衡,阴平阳秘。若补血之后出现阴盛阳虚,不必再泻其气;若补气之后出现阴虚阳亢,不必再泻其血。补血能滋阴,讲的是平常的补阴之法;泻气以补阴,讲的是一时性的泻阳之法。补气以助阳,讲的是平常的补阳之法;泻血以救阳,讲的是一时性泻阴之法。所以新病可用泻法,久病不可轻易地用泻法。久病致虚,宜补养为主;新病多邪,虽虚不可一惟用补法。气血之间密不可分,“气主煦之,血主濡之”;“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气能行血,气行则血行,气滞则血淤,故治气需理血。气为无形之气,血为有形之血,无形之气能生有形之血,是指气的气化功能,从水谷精微转化成营气和津液,从营气和津液转化为色赤之血,均离不开气的运动变化,故气能生血。这种无形之气生有形之血,谓之变化。有形之血亦能生无形之气,是指血是气的载体,给气以充分的营养,而作为气依附于血,存在于体内的基础,气失去血的依附,则为浮散无根而气脱,这种有形之气生无形之血,谓之一般不变的常态。用灵活变化方法以治急暴之病;用一般常规方法以治缓慢之病。故病势急疾者不可用缓慢之法,急需补气以生血;病势缓慢的不可用急剧之法,慢慢补血以生气。气血是相互滋生的,但气生血其效快而明显,血生气其功迟而缓慢。突然大量失血者,宜马上用救急的方法:失血之后病情虚衰,宜慢慢地用缓补的方法。气生血,则血得气助而安静,不必担忧其妄行;血生气,则气得血养而滋润,不必忧虑其血枯。如果只是血失而补血,就要气脱:血安静而补气,就要动血。如此论述气血的关系,以治血证是古今临床医家所遵行的方法。
【题解】
(1)阳旺阴消:阳旺即阳亢,阴消为阴虚,即阴虚则阳亢之义。
(2)阴旺阳消:阴旺即阴胜,阳消为阳病,即阴胜则阳病之义。
(3)阴阳平:《素问·生气通天论》:“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即阴阳宜平衡,所谓“平人者不病也。”
(4)暂:暂时。
(5)轻:轻率、轻易。
(6)纯:纯粹,单一,惟一。
(7)变:改变、变化,即质的变化。或灵活多变。
(8)常:永久不变;常态。一般,常规。
(9)急:急剧、紧急。此指急病、重病。
(10)缓:缓慢、迟缓。此指缓病、慢性病。
(11)亟:急切,如亟待解决。《诗·大雅》:“经始勿亟。”
(12)徐:缓慢。如清风徐来。《庄子·天道》:“不徐不疾。”
(13)第:但,只。
(14)苟:如果、假如。
(15)安:安静。
(16)动: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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