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法治督察,为法治中国护航 | 新京报社论

市县法治督察,为法治中国护航 | 新京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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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7月1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八省区市启动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活动。此次督察组成员由中央及地方各级干部、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律师、记者等组成,分赴山西、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湖北、贵州、云南等省份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

这一专项督察活动,别有一番深意。牵头的主体是中央依法治国办,体现出督察活动的规格,以及中央强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决心;选择的时机,定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即将周年之际,意味着专项督察其实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下半篇文章”。

而且,督察组成员极具代表性。不仅有中央及地方各级干部、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还包括律师、记者,汇聚了职能监督、人大监督和公众监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地方法治建设督察活动中引入媒体力量,充分发挥媒体接触面宽、传播面广、视角全方位、社会多角度的自身优势,为基层法治督察添力加火,释放出合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强烈讯号。

不可否认,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路线图”,在建立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诸多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具体到基层市县这一“微观”层面,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关注不够、举措不实、力道衰减等问题。

“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客观而言,当下一些地方发生的法治性事件,或许有偶发性因素使然,但从根子上讲,还是在法治建设上出了问题。无论是在基层疫情防控中出现防控不力、过度防疫等问题,还是上段时间曝出的 “唐山烧烤店暴力事件”,都暴露出地方法治建设上存在短板弱项。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基层法治建设则是其基础工程,要确保如期在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就必须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层面,针对存在的违法违规乱象,打出一套精准有力的组合拳。

这需要基层政府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而开展此次专项督察,正可以把依法行政的压力迅速传导到基层。来自中央的推进力道,直接作用于基层末端,作用于单项工作,从而倒逼市县层级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贵在顶层设计,重在基层执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基层始终是最重要的主战场。从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到此次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活动,无不体现出基层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谱系中的分量。

相信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目标,推进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必将进一步彰显司法公平公正,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更有效规制行政权力,更好保障民众切身利益,助力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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