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人民锐见: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文身侵害

29.人民锐见: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文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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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文身侵害 | 人民锐见

原创 曾校 人民日报评论 2022-06-10 17:23 发表于北京

“第一次文身,必看”“明星身上的文身盘点”……受短视频推荐、商家推销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文身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形成一定市场,成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对此,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6日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切实解决引导、教育、监管等方面问题。《办法》的出台,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文身的原理,是使用高频针将有墨的针头刺入皮肤,把含有重金属等化学物的色料,植入表皮层下的真皮层,绘制图案并显现在皮肤上。未成年人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文身时有可能感染细菌、真菌,引发过敏性反应,严重者甚至诱发皮肤病和皮肤癌。由于文身难以清洗和去除,未成年人在日常学习生活,日后参军、就业过程中,常因此遇到困扰,受到影响。为了表达个性,跟风在皮肤上留痕,却给自己的身体和未来埋下隐患,甚至诱发相关心理问题,这些或许是未成年人文身时不曾想到的。

正是看到未成年人文身所包含的隐患,近年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这一问题,学生家长、专家学者纷纷呼吁国家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将文身与吸烟、饮酒等行为一样,纳入未成年人禁止行为加以规范。《办法》的出台,回应了社会呼声,可谓正当其时,有助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他们更好学习、生活、就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从各地情况看,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场所,往往设立在中小学校园附近,存在经营超范围、证照不齐全等情况。尤其是部分县城、乡镇的文身工作室,从业者技术水平不高,购买的颜料、器械等来源不明,场所卫生条件堪忧,极易造成文身创面感染及传染病传播风险。对此,《办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按照“六大保护”的思路,从如何控、如何防相结合的角度规定了一系列举措。无论是对企业、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作出禁止性规定,还是厘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商务、民政等部门审批监管职责,《办法》有效解决了以往只能通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渠道促进文身治理的困境,让监管主体更加清晰,行业归属更加明确,产业发展更加规范。

需要注意到,对治理未成年人文身,社会上存在一些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未成年人文身是私事、家事,只要家长认可、孩子愿意,别人管不着。这显然忽视了文身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凸显了加大力度治理文身行业的必要性。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的治理,除了需要职能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对未成年人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有个因文身无法报名参军的孩子回忆,“15岁时做了个文身,现在真的很后悔。”文身易感染、难复原,有损健康、影响就业。相关责任主体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文身治理落实落地,我们一定能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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