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曼《野蜂》(纪念惠特曼诞辰)

惠特曼《野蜂》(纪念惠特曼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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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蜂


五月是鸟儿结群、歌唱和交配的月份,是蜜蜂的月份,是紫丁香开花的月份(也是我出生的月份)。当我写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我刚在日出之后进入了野外,往小河方向走去。阳光、馨香、旋律──蓝色的知更雀、草丛里的鸟群和鸫鸟在我四面八方啼鸣不已,好一片喧哗的天籁,那是从喉咙里唱出来的。近处啄木鸟的啄木声和远处雄鸡的啼鸣,是这片天籁的背景。新鲜的泥土的气息,色彩──远处柔和的浅褐与淡蓝,两天来温暖湿润的天气,给小草染上的新的翠绿。太阳在辽阔晴朗的天空升起,又开始了一天的旅程,多么宏伟壮丽的景象!和煦的阳光流溢着,它沐浴着万物,亲吻着我的面颊。阳光似乎有一点热了。

不久我便听到池塘里的蛙鸣,看到野茱萸的第一朵白花,随着是繁茂的数不尽的金色的蒲公英,一大片一大片铺满了四处的地面,还有白色的樱花和梨花。我蹒跚地走过林边,野生的紫罗兰抬起它蓝色的眼睛向我的脚点头致敬,苹果树新绽的花朵泛着玫瑰色的红晕,小麦地闪着碧玉般晶莹的绿光。暗绿色的裸麦,空气里弥漫着温暖的弹性,矮杉木缀满了褐色小巧的果实。夏天已经完全苏醒。一大群乌鸦哇哇地吵闹,落满枝头。我坐在它们附近,只听得一片震耳的喧哗。

大自然像部队一样排成阵势,在我面前走过。大千世界给了我数不尽的东西,现在还在给我。但是这两天给我最多的还是那些大个儿的蜜蜂,人们叫做“野蜂”的(孩子们叫它们“贱虫子”)。我从农舍往小河走过去(或者说是颠跛过去),我从那一条甬道经过,那甬道两侧是古老的栅栏,栅栏上有很多裂口、缝隙、窟隆,那是嗡嗡飞鸣的毛绒绒的昆虫的最好的住处。成千上万的蜂正在栅栏上下四方飞舞碰撞。当我在路上慢慢走过时,蜂群结成了阵势,陪伴着我。在我清晨、正午和日落时的散步活动中,它们都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有时竟以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方式独占了我身边的风光。它们不是几十几百而是成千上万地飞满了甬道。大个儿的蜂,活跃、疾速,带着巨大的永远时起时伏的嗡嗡声(那声音有时竟能汇合成阵阵呼啸)和一种奇妙的冲击力量撞来撞去,迅速地闪动着,彼此追逐着。这小小的东西给了我一种鲜明的新的感受──力、美、生命和运动。它们是否正在交配期呢?否则,这么大的蜂群,这样的紧张和猛烈,又是什么意思?我总以为跟着我的是某一个固定的蜂群,但是仔细观察之后,才发现蜂群在不断迅速地更换着。

我坐在一株巨大的野樱下书写──偶然的云翳和阵阵的清风,调剂着这温暖的天气,使它凉爽可人。我在这儿坐了许久,蜂群的嗡嗡的音乐包围着我。数以百计的蜂在我的身边飞掠着、悬浮着、穿梭着──是些身穿淡黄色外衣的大个儿,胖乎乎的身子闪着光,粗短的脑袋,轻绡一样的翅膀──永远发出它们那宏大浑厚的嗡嗡吟声。(这是否能给我们一点启发?能否以这种嗡嗡声作为背景写出一首叫做蜜蜂交响乐之类的作品来?)旷野、裸麦地、苹果园,这一切都以我十分渴望的方式滋养着我,令我陶醉。两天来的一切:阳光、微风、气温都那么好,真是尽善尽美。这两天我感到十分舒畅,我觉得身体好得多了,精神宁静安详,然而一个纪念日快要到了,它曾给我的生命带来最沉重的损失和深切的哀悼。

又一次匆匆写了几句话。又一个完美的日子。上午七至九两个小时被包围在蜂阵和鸟群的音乐之中。在苹果树和附近的一棵杉树下面,有三四只背部褐色的画眉,每一只都在快板急腔地欢欣地歌唱。那声音之美妙,真是我从来没有听见过的。我听了两个小时,忘掉了一切,只朦胧地感到沉醉。我注意到几乎每一种鸟在一年中都有自己特殊的时期。有时不过几天──在那个时期里,它们歌唱得特别动听。现在正是这褐背画眉鸟歌唱得最欢畅的时期,也正是蜜蜂声音最动听的时期。它们在这甬道内外飞舞着嗡鸣着。我回家时,又是一大群蜜蜂跟往常一样前呼后拥陪伴着我。

两三个礼拜过去了。在我写下这一段文字时,我正坐在小溪旁的一棵百合树下。这树有七十五英尺高,正是成熟时期,朝气蓬勃,一片鲜亮的翠绿──多么迷人的形体。每一根枝条,每一片树叶,都是那么尽善尽美。数以千计的野蜜蜂在这树的上上下下飞翔,在花中寻觅甜蜜的花汁。蜂群宏大连绵的吟声形成了整个世界的基调。也形成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的基调。最后我愿从H.A.比尔斯的小诗集中引用一首短诗来结束本文。

我躺在远处的长草丛里,

醉醺醺的蜂儿从我身边飞去。

蜜酿的美酒早已叫它颠狂,

它喝饱了忍冬花美味的糖浆;

喝成了一个滚圆的大肚,

金色的腰带再也捆束不住。

玫瑰的蜜汁加甜豌豆的酒,

它灵魂里充满了圣乐悠悠。

温暖的夜里它喝了个通宵,

夜露沾湿了它细腿上的绒毛。

它演出了多少幕可笑的喜剧,

世界在睡眠和阴影里交替。

花朵的杯中有香甜的仙蜜,

它扑过去用焦渴的嘴唇吮吸。

光溜溜的花瓣却叫它滑倒,

乱纷纷的花瓣总叫它跌跤。

一跟头它跌进花粉的中心,

爬出来滚了身灿烂的黄金。 

有一回那几条沉重的毛腿,

站不住了,只因为磕着个花蕾。

它跌进野草丛里躺着嘟哝,

柔和的男低音,

可怜的野蜂! 

作者 / 沃尔特·惠特曼【美】


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 1819年5月31日-1892年3月26日),出生于纽约州长岛,美国著名诗人、人文主义者,创造了诗歌的自由体(Free Verse),被誉为“主张人人平等的伟大民族诗人”。其代表作品是诗集《草叶集》。


惠特曼在九个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二。他只上过6年学,然后开始做印刷厂学徒。青少年时期的他特别喜欢读荷马、但丁和莎士比亚的作品。


1835年,他开始在长岛的一所乡村学校执教。后来还在他的家乡办了一份叫做《长岛人》的报纸。他一直教书直到1841年,之后他当了一名记者,也在一些主流杂志上担任自由撰稿人,还经常发表政治演讲。


1841年到1859年间,他共在新奥尔良编辑过一份报纸、纽约二份报纸和长岛四份报纸。这期间,惠特曼开始着力写诗。19世纪40年代是惠特曼长期工作的第一个收获期:1841年他出版了一些短篇故事,一年后他在纽约出版了小说《富兰克林·埃文斯》(Franklin Evans)。


1855年他自费出版了第一版的《草叶集》,诗集由12篇长篇无标题的诗组成。在这一年,他父亲去世。一年后,《草叶集》第二版出版,第二版有20组诗。


美国内战期间,惠特曼成了一名护士。内战后,惠特曼在内政部当职员,但当当时的内政部部长詹姆士·哈兰发现他就是“讨厌”的《草叶集》的作者后,就把惠特曼解雇了。


到了1881年,《草叶集》出版第七版时,由于不断上升的知名度,这版诗集得以畅销。诗集带来的收入使得惠特曼可以在纽约买上了自己的房子。


到1892年,《草叶集》出版了第九版,也是最后一版。这年3月26日惠特曼辞世,享年73岁。他被安葬在哈利公墓(Harleigh)中他自己设计的墓碑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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