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法律知识还是性保护方面的知识,家长和学校都应该及时的引导和教育。孩子一失足成千古恨,这背后和家长的正面引导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
嘉宾:王薇律师
儿童安全基金联合发起人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
我觉得性教育真的不嫌早
如果全程掌握在这“幼女”之中呢??
是的,性自主权年龄太小了她自己并不懂得
如果是女大男幼,是否可定性女强奸男的?
防止金钱卖幼春尤其是农村贫困家庭"被迫恋爱"
反正我只会告诉自己的孩子:犯罪都要坐牢!
生理健康教育尤为重要,12年法律义务教育更重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sunshine_w7y 回复 @听友101516317: 怀孕了还是不是情节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