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双汇车间乱象曝光,买到有问题的食品后,如何维权?

315双汇车间乱象曝光,买到有问题的食品后,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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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今天就会有很多维权的新闻报出来。南昌的一位先生在超市里买到了双汇火腿肠,这个火腿肠是有质量问题的,吃完之后导致他身体不适,他就拿着火腿肠返回到超市,找超市的工作人员进行理论的时候,工作人表示说我们得核实一下是不是我们销售的火腿肠,把火腿肠拿走之后,他再进行理论,对方就说没有,我没有拿过你的火腿肠,你也没在我这买过。所以这个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也就是说这个维权就没有成功。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这个其实是我们人民群众在维权的时候非常普遍的一个现象,就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保存证据的一个想法做法。这个火腿肠就是唯一的一个证据,对方耍赖拿走之后确实没有任何办法了。

我们维权也好,上法庭打官司也好,实际上打的就是证据,就是用证据去还原这个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也就维权不成功或者官司败诉。比如说这种情况,买了火腿肠,吃完之后感觉很难受,要先去医院,哪怕是检查开药就医记录,在超市买的这个小票,购物小票,你的付款记录,这些都是证据。

还有就是火腿肠的外包装,因为火腿肠它这个外包装本身是能证明它的产地生产日期的,比如说从生产日期就可以判断出它已经过期。再有就是这个火腿肠拿到超市,超市工作人员说我要拿走,你不能连包装都拿走,不能整根都拿走。你可以切一块去化验,这没有问题,但是剩下的一半必须在我手里,而且你要拿走,我要对你从我手里接过火腿肠这个事情进行录音录像。你一定要向我承诺,从我手里拿走了这根火腿肠,是我刚从你们超市买的。你去化验了之后,这根火腿肠是合格还是不合格,你要给我一个说法。

总体来说,维权是没有错的,对于维权的方法,大家一定要是有备而来,准备好了再去维权,而不是贸然的拿着就去,要有其他的很多很多的证据,让他们无从抵赖。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光超市有责任,生产厂家也有责任。超市耍赖了还可以起诉生产厂家。这些证据留下来,我们直接去告厂家,或者说是两个被告超市和厂家一起,都是可以的

所以这个例子提醒大家,我们在做任何维权和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把我们的证据给他事先收集的足足的收集的很到位。

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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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Mr王先生90

    超市耍无赖,不承认

  • 呆若木耶_

    以后对商品先进行拍照与对方交谈时再录音,做到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