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结束后,大多数人已收心归位,迅速投入工作。但也有人还迟迟进入不了状态。大年初七开工头一天,某单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小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跑到其他办公室串门聊天,并且早退参加同乡聚餐。部门领导知道情况后对小王进行了严肃批评,可小王却有些不服气,觉得一来手里没有很急的活儿,二来长假回来不都有个调整适应期嘛!他这种想法对吗?
春节过后,上班伊始,有的工作人员容易“节后综合征”发作,或是把“不出正月都是年”的观念带到工作中,迟到早退,以各种理由变相延长假期;或是沉浸于节日的舒适自在,人虽到岗心却依然在度假,聊天、玩游戏,庸懒散漫。这些虽是节日前后的暂时性表现,但轻则反映了作风松弛的问题,应当及时地批评教育;重则触碰了纪律要求的底线,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小王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回到工作岗位后仍抱着“假期心态”,出现岗位“空城计”、工作“开小差”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党政机关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领导及时对小王进行批评教育、警示提醒,是为了帮助他认识错误、改正缺点,在日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春节过后,大家怀着对假期的留恋,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有个“缓冲期”很有必要。但这个“缓冲期”绝不是用来继续假期的游戏娱乐,而是应该用来调整身体和精神,以更好更快恢复工作节奏。公职人员更是要把节后上班作为检验作风建设的“第一关”,树立“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把放松下来的精神集中起来,既“收身”更“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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