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中国人在帝和天之间进行了区分,虽然不是定义清晰,泾渭分明的区分。帝似乎比天更具人格性。到了孔子时代,帝似乎已经淡出中国宗教体系。而天开始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上帝开始被视为纯然是一种天地间的道德法令或道德理性。天道即是人道。就这样早期具有宗教概念的上帝,逐渐便形成纯粹的哲学法令。天,最终消融在伦理观念,道中。上帝崇拜属于国家事务,由在位君主所垄断。祭天是天子要履行的最重要职责之一,如果有所闪失,引起上帝的不悦,国家恐怕会遭天灾。百姓私祭上帝被视为一种亵渎行为,普通人甚至诸侯私自祭祀上帝都是莫大的僭越。因为祭天是天子不可侵犯的权利,或者天子是上帝和下民之间唯一的中介人。中国人不是从私人关系上来构想天人关系,至高无上的上帝让天子承担起牧民导善的重任,导致下民与上帝不必有私人联系。二元的宇宙观始终是贯穿中国思想史的最强音,甚至中国人的心灵在宋朝时期彻底成熟时也是如此。天地的创世并没有特别明显的目的。此过程中也无任何可见的强烈意志在起支配作用。中国的诗人与哲学家并不是完全没有意识到,非人力所控的宇宙意志。中国人是如此的实用主义,以至于始终没有越过无趣的合理性之藩篱。上帝逐渐在万民心目中失去了他自古以来的至尊地位。他的存在不再积极而有效地影响道德事务与政治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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