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什么叫做不能胜任工作?是在工作的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
今天的课堂总结:劳动者应该关注自己的合法权利,遇到用人单位不公平对待时,不明白自己的合法权利是否受到侵害时,想办法联系专业律师咨询,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要自认倒霉吃哑巴亏,努力之后也许会得到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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