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音乐]
1.Don't Fence Me InElla Fitzgerald
2.Donizetti : Una Furtiva Lagrima (L'Elisir d'Amore) - Ophélie Gaillard
[本期书目]
[知远口述]
今天我们来读一本,自我精神寻找之书——《美国人在巴黎》。
先来听一首Jazz,老歌,《Don’t Fence Me In》。
来自传奇的、非常迷人的Ella Fitzgerald。我想每个国家、每个民族、每个文化,都有一些特别传奇的女歌手。我觉得在中国,中国语境里我们知道有邓丽君啊、有白光啊。在巴黎你肯定会说到那个特别著名的法国女歌手,我怎么突然忘了她的名字。演玫瑰人生里面一个,哎我突然忘了,当然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她的名字。以前在开罗和印度我们都分享过,在开罗的那个传奇的女歌手,一首歌唱58分钟,大概几代埃及人都听她的音乐长大,不止埃及,估计整个中东世界。还有俄罗斯那个著名的女歌手,前段时间我看到的,在过去40年里面她从勃列日涅夫时代一直红到了普金时代,她成了俄罗斯人很重要的精神寄托。
这位Ella Fitzgerald的,在美国Jazz音乐中有这样一个传奇性的位置。有时候我听这歌的时候特别着迷啊,因为她的音乐中好像诉说了她的各种经历、她的各种悲哀、各种往事。让我想起前段时间无意中听BBC的广播——孤岛音乐,里面一个法国歌手,她很有名嘛,经常有女孩子问她,说我怎么样成为一个好歌手、怎么样把我的嗓音变好。然后这位女歌手说,她已经年纪很大了,她说,年轻的时候不要想着什么嗓音的问题,各种年纪的声音都是非常beautiful的,重要的去生活、去爱、去被折磨、去受摧残、去拥抱各种陌生的事情,所有这些经验都会塑造你的声音、改变你的声音,使你的声音变得与众不同,使你唱出的不仅是声音,是你对世界的感受、看法。我想像EllaFitzgerald这样的人,她就唱出了自己对世界的感受和看法,那种别人无法体验的情感。
我觉得我们在六七十年代、七八十年代,还有这样的歌手在港台。包括最后一位好像是梅艳芳这样的人,听她的歌还有很多这样丰富的层次在里面,不得不有点悲观地说,好像越往年轻一代,这一切都变得雷同了。那种非常独特的个人经验变得越来越稀薄了,也是种不幸吧。
今天我们要读的这本书,其实也是关于经验的。关于十九世纪的美国人,如何去寻找欧洲的经验。现在想起来,全世界的艺术家们、作家们、创作者们都想去纽约,去生活。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面或者五十年里面,都是这样一个过程。中国也有很多艺术家前往了纽约,是他们好像真正体验艺术体验生活的一个地方。但是在十九世纪的时候,纽约还是一个,怎么说,不起眼的、不那么重要的港口,世界文化之都是巴黎,所有人都要去巴黎寻找他们的生活。我对于这种年轻的知识分子、年轻的作家、年轻人,那种大规模的文化移民,是一直很感兴趣的。就像二十世纪初,中国稍微有头脑的、家里有些条件的年轻人都要去东京,去日本去留学。因为他们觉得东京、日本有他们想要了解的关于国家怎么成功的秘密,想了解他们的一些新的知识、新的风俗。
然后一直到1920年代30年代,巴黎一直是这么样一个地方。像当年的海明威他们怎么跑到巴黎去留学。而这本书来自美国历史学家大卫·麦卡洛他写的不是海明威时代那个The Lost Generation的美国人去巴黎,而是整个十九世纪还没有成为一个巨大的风潮之前,那些美国人,美国的法官们、作家们、画家们前往巴黎,还有普通的年轻,就是当时的文艺青年们去巴黎寻找自己生活的这么一个地方。他们经过的巴黎公社的混战,经历了巴黎这种传奇般的兴起,然后他们把这些经验最终带回了美国,成为美国经验的一部分。
所有我即将读的这一段,都是美国当时的年轻人,他们这么渴望一个陌生地方的。我是过去好多年一直期望中国能有一批,他们能过去意欲去过去的当然不知这种权力中心啦,当然巴黎也好,纽约也好。我希望大家能去开罗、能去加尔各答、去特拉维夫、去非洲的好望角、去阿根廷。我觉得能够把这些全世界,不同的文化的体验,在那里真正能感受到,最终能带回中国。那样中国会变成一个多么迷人多么丰富多元的地方。所以,我觉得在没有那种好奇心,被好奇心所驱动的热情、对知识的热情、对陌生经验、情感的热情,更适合年轻人该过的生活了。
这位大卫·麦卡洛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学家,当然他不是那种最杰出的,但他是一个populate story的一个顶峰了吧。我看过他写的Harry· Truman(哈里·杜鲁门)的传记,看过他写的约翰·阿丹斯的传记。他反正是那种大众史学界的巅峰。基本每一本书都是可以,尽管是写很久远的过去,都会New York Times 上 beast sellers 的Top 10,甚至第一名。而且我觉得这种通俗史学家对于一个国家是多么重要,他把那些逝去的、以往的事物从新带回到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生活中,所有我希望每个人,不止年轻人,都可以读读这本书——《美国人在巴黎》。其实我自己还挺想写一本书叫《中国人在纽约》。不是《北京人在纽约》啊,不是那样的虚构小说。我是想写七十年代末开始中国的艺术家,包括像现在国内很有名的陈丹青、蔡国强、徐冰这些人。他们在纽约过得是怎样一个时光。他们在纽约开始怎么样重新理解中国。我觉得非常有意思,把他们的命运与中餐馆里打工的中国人的命运、那些纺织厂工作人的命运联系起来。包括之前的中国人移居纽约的,胡适在纽约也住过,覃德刚在纽约也住过,顾维钧在纽约也住过,它是一个重叠的、近代历史在纽约,我觉得一定会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作品。等有时间去写,或者我也希望有人去写。
[阅读节选]
现在我来读这本很可爱的书的第一章,讲这些美国人渴望前往巴黎。
他们当时是把去巴黎作为一生的梦想来谈论的,虽然许多人在此都遭遇了各种各样的艰难与挫折,但他们仍然把这段经历看作自己一生中最具价值的时光。
19 世纪30 年代,越来越多有抱负、有才华的美国人拥向巴黎,他们就是这拥向巴黎大潮中的第一浪。他们中没有人像早期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或者是托马斯·杰斐逊那样在外交或政治领域声名卓著,也没有人企图在实业或者商业方面取得成功。好像只有一个青年作家有点儿固定的工资收入,也不过就是为纽约的一家报社打打工赚点工资而已。但是,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难民,也不认为自己是背井离乡的流亡者。他们旅行的目的不是寻欢作乐,更不是想要在海外引起什么轰动。
他们的目标不同寻常,几乎每个人的目标都是那么具体,每个人的追求都是那么认真。他们志存高远、雄心勃勃,都希望在自己所热爱的事业上有所成就。他们把在巴黎的时光、在巴黎的经历看作实现梦想的必由之路——当然,就像詹姆斯·库柏在解释为什么他需要那段在巴黎的经历时所说的那样: 其中不可避免地 “有一点儿快乐隐藏在杯底”。
他们来自波士顿、纽约、费城、俄亥俄、北卡罗来纳、路易斯安那,当时构成美利坚合众国的24个州中,几乎每个州都有人来到巴黎。除个别人以外,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本身生活富足,要不就是父母很富有。他们中多数人都是二十几岁的单身男子,身材相貌各不相同。以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为例,他身材不高、温文尔雅,是一个经常面带笑容的波士顿人,看上去比他25岁的年龄还要年轻一些。他诙谐地提到,他的身高是5. 3 英尺 ( 约合1. 62 米) ,“这是穿着带跟的靴子量的结果”。而他的朋友查尔斯·萨姆纳则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查尔斯有着竹竿一样的身材,高6. 2英尺(约合1. 89 米) ,说话声音洪亮,长着浓密的眉毛,看上去年龄好像在30开外,其实他比温德尔还小两岁。
有几个人,也就是六七个吧,他们比其他人大10岁左右,其中的三个已经小有名气了。像库柏,他已经凭借其作品,特别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成为美国最著名的小说家;塞缪尔·摩尔斯已经是一个成名的肖像画家;爱玛·薇拉德是爱玛·薇拉德特洛伊女校的创办者,是第一个公开支持美国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
同时还有一点很值得一提,那就是这三个人各自在1824年拉法耶特侯爵返回美国的事件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库柏参与组织了纽约市欢迎拉法耶特的盛大仪式;摩尔斯为纽约市绘制了拉法耶特的画像: 而拉法耶特在哈德逊流域访问的一个亮点就是参观爱玛 ·薇拉德特洛伊女校。这三位都公开地表达了对老英雄的敬爱,他们各自做出漂洋过海、来到法兰西的决定中也包含了想再见这位老英雄一面的愿望。
库柏出发到法国的时间比别人要早很多,那是1826年,他时年37岁。当时,他带着妻子和五个2到13岁的孩子和一个16岁的侄子就上路了。在那个年代,全家一起闯北大西洋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后来据他们年龄最大的孩子作休回忆说: “我亲爱的母亲听到这个想法时简直惊呆了。”按照库柏的说法,他们去欧洲是为了他的健康——他的脾胃已经 “完全紊乱”,同时也是为了让孩子们受到更好的教育。
当他们的船从纽约出发时,有一条小艇从旁边经过,艇上的人认出了库柏,于是朝他大声喊道;“你准备离开多久?”
“五年。” 库柏回答道。
“你永远不会回来了。” 那人喊道。
这几句对话让库柏终生难忘。
1829年年末,摩尔斯38岁,在经历了意外的丧妻之痛之后,他把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托付给了亲戚照看,自己独自踏上了旅程。
而爱玛·哈特·薇拉德已经是年近50的孀妇了。尽管人们普遍认为海上旅行的艰苦对于一个文雅的女士来说是太过分了,除非万不得已,还得有一个合适的旅伴,否则是不可行的。然而,在爱玛的概念里,没有那么多针对女性的条条框框,她的事业就是建立在冲破对女性偏见的基础上的。她的医生也曾建议她进行海上旅行,因为她之前有一段时间身体不好,而在当时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认为海上的空气对各种疾病有治疗效果。不过她似乎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别人的意见对她影响甚微。
薇拉德女士除了创办和管理她的学校外,还编写地理和历史课本。她出版的《美利坚共和国历史》 一书就足以让她在经济上不依赖任何人。她是一个有着“古典美” 的女人,长得棱角分明,罗马人的鼻子赋予了她特有的坚毅气质。作为校长,她总爱穿质地上等的黑色绸缎衣服,头戴白色无边帽。据她的一个学生回忆:”她是一个仪表非凡的女人,她年轻时完全符合我心目中女王的形象。” 薇拉德女士总爱对学生们说:“发挥出你的最大才能,你的才能也会更加完善的。”
她把学校交由妹妹照管,在20 岁的儿子约翰的陪伴下登上了驶往法兰西的航船,准备勇敢地面对人生旅途中以后一切的未知。去看一看期盼已久的欧洲、拓展自己的视野是她 “一生的期望”,她决心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地汲取能够学到的一切知识,不仅仅要让自己和学生受益,也要让自己祖国的妇女姐妹们受益。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人们常叫他温德尔,也是抱着强烈的求知欲望去巴黎的。他毕业于哈佛大学,是一个诗人,他的诗《老铁壁》已经为他赢得了名声,这是一首对美国“宪法号”军舰的颂歌,就是这首诗把这艘具有历史意义的战舰从废铁堆中拯救了出来。
啊,撕下她破烂的国旗!
它已高高飘扬了很久,
许多人都看到,
那面旗在天空飘扬,
旗下曾响过战斗的呼喊,
迸发过大炮的怒吼——
海洋上空的流星,
将不再扫过云层。
他写道: “我已经品尝过作品问世时那醉人的快意。” 但他不满足于只把写作当作生活的全部。他曾上过一年的法学院,后来又转向医学。就在他的医学学习即将完成之时,他和几个波士顿的年轻人一起出发去了巴黎,因为巴黎当时被许多人认为是世界医学和医疗学习之都。
和他一起去巴黎的有小詹姆斯·杰克逊和乔纳森·梅森·沃伦,他们的父辈是波士顿著名的医师——詹姆斯·杰克逊和约翰·柯林斯·沃伦,是马萨诸塞总医院的创办者。对于这两个年轻人来说,去巴黎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愿望,同时也是其父辈的梦想。
温德尔·霍姆斯的情况则完全不同,他得说服强烈反对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是一个神父,温德尔去巴黎对他来说是一笔花费,同时他非常担心在巴黎那样一个臭名昭著的纵欲之地,他儿子的道德会堕落成什么样子。但是温德尔坚决要去,他说如果他在医学上想要有所成就,不仅仅满足于做一个 “只会发放药剂的农村配药员” 的话,他至少需要两年在巴黎医院的经验。另外,他渴望逃离生活的“单调” 和家庭中浓重的加尔文教义的气氛。霍姆斯后来在回忆起他、姐姐和哥哥所受的家庭教育时写道: “我们被告知是一群堕落的小可怜虫,要面对上帝的愤怒,而引起上帝愤怒的原因是一些我们无能为力的事情。我想我们一点儿也不相信这一套……”
查尔斯·萨姆纳关掉了自己在波士顿刚建立的律师事务所,从朋友那里借了300美元来实现自己海外求学的愿望。他上中小学时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才华,上哈佛时虽然受到了大家的喜爱,但学业并不出众,单数学这门课就令他头痛不已。有一次,一位教授提问他时,他回答说自己对数学一无所知,教授吼道;“数学!数学!你看不出区别吗?我的问题不是关于数学,而是物理的。” 不过萨姆纳热爱读书,在法学院时,情况就不一样了,据说他变成了“一个不知疲倦、无所不学的学生,,他的眼睛 “由于熬夜读书总是红红的”,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懈怠过。他从小就渴望去看看欧洲,于是他决定学法语,以便尽可能多地听索邦神学院那些著名专家的课。
这种对学问的热爱也可能会给人带来实际生活中的好处。才几年前,萨姆纳的朋友亨利·瓦兹沃思·朗费罗旅居欧洲回来,由于他在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德语上都有相当的造诣,虽年仅28岁,哈佛大学也给他提供了一个现代语言教授的位置,这个机会改变了他的生活。
“一想到要远涉重洋,我的心就狂跳不已。”萨姆纳写道,“当我自己想着去欧洲的事情时,我觉得就像想着一个可爱姑娘的姣好面容一样,我爱上了欧罗巴。”
刚从巴黎回来,在塞纳河,在香榭丽舍大街,在Café de Flor,在laduree。。。巴黎如此热爱浪漫,又包容如此多的浪漫,而每一形式的浪漫都不是简单的。。
有一期十三邀采访陈家映老师,我在大学里也选修过他的课,很喜欢,考试也不难 ,陈老师说到他们这代人,是最后一代有“公共读本”的人,请问许先生您同意这个说法吗?那你们那代北大人,或者您这样的公知们,有这样的公共读本吗?
书店培训师阿威 回复 @junesky0606: 陈嘉映
“巴黎,是一席流动的飨宴。”那是20世纪海明威眼中的巴黎。而我眼中的巴黎是浪漫文艺 典雅高贵的象征,也曾为此付出代价学习法语,也曾短暂逗留法国到过巴黎,留下了阴郁(因是冬季)遭遇小偷和差点丢失自己的梦魇,但我依然爱着巴黎,或许真正打动人心的是一种强烈的渴望、意欲,当许先生朗读到这里时,激起了我内心的波澜,恰好第二主题曲响起L’Elisir d’Amore 很棒!很喜欢💓这真是妙不可言的时刻——三者达到了同振共鸣!小小的高潮莫过于此。……现在,对巴黎爱恨不得,虽还有未了的心愿,却在isis的阴影中止步,文中青年才俊们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前往的吗?或许他们🈶️更远大的理想才有巨大激情冒死前往。
想去的地方很多,不知以后还有没有机会
Cloris 世界上我最羡慕的一个男人 世界上我可怜的一个男人 盛开的花朵在他梦中 又有衰败的花朵在他心底沉睡,沉睡呀 要饮多少杯冷酒, 才遗忘 要从哪里穿越到哪里去呢 绿色的田地 荒芜山丘 从无聊的午后,坐到黄昏 到了午夜时分 只有我流着泪, 说声晚安,晚安,歇息吧..
沙发
请问开始读书前一点点。那个背景声音乐是什么?
好有磁性的声音很好听
快要去西班牙了,却看到单读这个《去巴黎》的题目,很喜欢的一期。最近在读一些西班牙的历史,是很长的血淋淋的历史,被日耳曼蛮族征服,阿拉伯人的入侵、内斗,然后又被残忍地被迫改宗天主教,甚至被驱逐。这就是古代,英雄的别名也许就是强盗,当然也有Isabel这样人性闪耀的女王。最近还看了十三邀,许先生总是说我们的时代是个粗鄙的时代,我想至少现在我们能苟活在这个相对和平的国家,不用和古人一样冒着生命危险去掠杀,还是有一些进步的吧?现代人也向往精致啊,我也很想成为你们说的那5%的人,我也很想听完每一期的单读再按图索骥地深入学习,但首先我需要工作,也需要生活,肉身的需求耗去大量的时间,这个让我觉得悲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