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法的历史和法的类型(“横纵”维度)
1;法律的含义 (背诵)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1);法律制定: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和法律的公布四个环节。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对应 宪法与法律;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对应 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自治区、州、县 对应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港澳台 对应 在宪法与基本法框架内有权自主地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
国务院 对应 行政法规;
中央军委 对应 军事法规;
国务院各部门 对应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 对应 地方性行政规章;
(2);法律执行: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实现的重要环节。
①;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
②;两类主体:一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二是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
(3);法律适用: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①;司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合理、及时。
②;司法的原则: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法律遵守: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腿姐说;
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相对应的一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的法规与条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②;法律的制定就是立法的环节,法律的执行是执法的环节,法律的适用是司法的环节,法律的遵守是守法环节。
③;法律制定是国家对权利和义务,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可以理解为形成书面文本。
④;法律的执行、适用、遵守则是把法律规范转化为法律实践,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和义务。这可以理解为书面文本变为现实操作。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的类型)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背诵)
地位:宪法至上。
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②;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③;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特征。
④;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
⑤;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基本原则:
①;党的领导原则。
②;人民主权原则。
③;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④;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⑤;民主集中制原则。
形成和发展:
①;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
②;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③;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
④;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
腿姐说;
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注意三个“一切”和一个“任何”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完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②;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记住“稻草人”架构。宪法为核心,法律为主干,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2);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 (背诵);
①;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香港国安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②;民法商法:
第一,民法原则是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商法原则是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秉承保障商事交易自由、等价有偿、便捷安全等原则。
第三,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③;行政法,原则是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公正公开、有效监督。
④;经济法,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和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旨在防止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
⑤;社会法,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遵循公平和谐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⑥;刑法。
第一,原则: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
第二,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第三,刑罚的种类: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驱逐出境。
第四,刑罚制度:自首、立功、缓刑、减刑、假释、社区矫正。
腿姐说;
①;考试时倾向于考法律部门原则。一定要注意辨析和(背诵)。
②;注意比较具体法律与法律部门,可以理解为属种关系。如《婚姻法》是有书名号的,而法律部门类似于“考研政治”,其实是学科名字,也就是大类。所以每一个法律部门下面都有很多部法律。
③;刑法中的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
(3);程序法律部门 理解
第一,诉讼法律制度:规范国家司法活动。
①;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②;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公开审判、两审终审等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③;行政诉讼法。
第二,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规范仲裁机构或者人民调解组织。
①;仲裁法基本原则:自愿、仲裁独立、一栽终局等原则。
②;人民调解法的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腿姐说;
①;将诉讼法与非诉讼法区分开。非诉讼是不向法院起诉,诉讼就是“打官司”。
②;诉讼中调解是司法调解;诉讼外调解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③;可将仲裁法原则记忆为“自裁终”。
二、“国家维度”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及重大意义 新大纲
(1);主要内容
即“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系统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战略地位、工作布局、主要任务、基础保障等,涉及的都是全面依法治国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①;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
④;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⑤;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
⑥;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必将增强干部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⑦;凝聚了法治建设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必将有力提升中国法治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背诵)
(1);重大意义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战略部署。
③;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2);主要内容;
①;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要求:坚持立法先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
②;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
③;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④;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依托
⑤;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
(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背诵)
①;科学立法: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科学立法的目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②;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③;公正司法: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追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④;全民守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的目标: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腿姐说;
①;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所以立法是龙头环节,并且要科学立法。
②;辨析与(背诵)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目标。
3;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背诵)
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②;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③;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背诵);
①;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②;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幸福,尊重和保障人权。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背诵);
①;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
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公民应当平等享受公民权利、平等履行公民义务。
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方面要求违法必究,另一方面要求非歧视,即无差别地对待。
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背诵);
地位不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对不同人群具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
约束作用的内在要求和表现形式不同;法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靠法律的预测、惩罚、威慑、预防等作用进行约束;德治是靠内心信念、传统习俗、社会舆论等进行教化;
违反之后的后果不同;法治要追究法律责任;德治是靠道德谴责;
实现方式和载体不同;法治依靠法律依据;德治培育和弘扬道德;
法治和德治对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作用。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也都具有必须遵守的性质。法治和德治都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背诵);
①;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法治道路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②;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
③;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三、“个人维度”
1; 法治思维 理解
(1);内涵
①;正当性思维: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指导,蕴含公平、平等、民主、人权等理念。
②;规范性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
③;可靠的逻辑思维:以法律手段和方法为依托分析和处理问题。
④;科学思维:符合规律、尊重事实。
(2);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 理解
①;依据上:法治思维认为国家的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人治思维的本质是人高于法或权大于法。
②;方式上:法治思维以一般性、普遍性的平等对待方式调节社会关系,解决矛盾纠纷,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人治思维漠视规则的普遍适用性,具有极大的任意性和非理性。
③;价值上:法治思维强调集中社会大众的意志来进行决策和判断;人治思维是个人说了算的专断思维。
④;标准上(分水岭在于最高权威是法律还是个人):法治思维的最高权威是法律;人治思维的最高权威是个人。
(3);基本内容
第一,法律至上: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尤其是宪法至上)。
①;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
②;法律具有优先适用性。
③;法律具有不可违抗性。
腿姐说;
①;普遍适用性是从正面来强调的,指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
②;不可违抗性是从反面来强调的,因为“一旦违反”法律,无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都要承担法律責任。因此,判断体现的是普遍适用性还是不可违抗性,关键看材料有没有出现“违反”这个词,出现了,一般应选不可违抗性。
第二,权力制约:权力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
第三,公平正义:
1);权利公平。
①;权利主体平等。
②;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
③;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
2);机会公平(记忆为“起发际”)
①;国家和社会要积极为社会成员的发展创造条件,并努力创造平等的起点。
②;社会成员的发展进步权要受到同等尊重,不断拓展社会成员的发展领域。
③;不仅要关注当代人的平等机会,还要考虑后代人的机会平等。
2);机会公平(记忆为“起发际”);
①;国家和社会要积极为社会成员的发展创造条件,并努力创造平等的起点。
②;社会成员的发展进步权要受到同等尊重,不断拓展社会成员的发展领域。
③;不仅要关注当代人的平等机会,还要考虑后代人的机会平等。
3);规则公平。
①;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②;法律内容面前人人平等。
③;法律保护面前人人平等。
4)救济公平。
①;司法救济公平。
②;行政救济公平。
③;社会救济公平。
第四,人权保障:
1);宪法保障:前提和基础。
2);立法保障:重要条件。
3);行政保护:关键环节。
4);司法保障:最后防线。
第五,正当程序:表现在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方面。
(4)培养法治思维的措施
①;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
②;掌握法律方法。
③;参与法律实践。包括参与立法讨论,依法行使监督权,旁听司法审判,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辩论等活动。
④;养成守法习惯。
⑤;守住法律底线。
2. 法律权威 (背诵)
(1)法律有无权威取决于
①;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②;法律本身的科学程度
③;法律在实践中的实施程度。
④;法律被社会成员尊崇或信仰的程度。
(2);重要意义
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核心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②;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要。法律权威是国家治理的坚实基础和关键。
③;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
④;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
(3);基本要求: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
3. 法律权利与义务 理解;(背诵);
(1);法律权利
①;内涵:强调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权利的制约和决定作用,是马克思主义权利观与其他权利观的根本区别。
②;特征:
第一,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第二,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第三,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这是法律权利区别于其他权利的根本所在。
第四,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2);法律义务;
①;表现形式:作为义务,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不作为义务,义务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②;特点:
第一,法律义务是历史的。
第二,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
第三,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坚持义务法定,是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
第四,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
(3);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①;辩证统一
第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不可分割、相互依存。
第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第三,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复合性的关系。
②;一律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
第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
第二,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具体设定上要平等。
第三,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
③;互利共赢
腿姐说;
①;法律权利可以部分放弃,但法律义务是不可放弃的。
②;在考查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时,一般会考查辩证统一的关系,要记住辩证统一关系的三个表现。
③;法律义务是历史的,指的是整个法律义务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历史地变化;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指的是具体的法律义务因为具体情况发生变化,出现转化、派生或消灭。
(4);依法行使法律权利 新大纲 理解
①;政治权利:选举权、表达权、民主管理权、监督权。
②;人身权利:
第一,生命健康权。生命权是人最基本、最原始的权利,具有神圣性与不可转让性,不可非法剥夺。享有生命权是人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前提。
第二,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
第三,人格尊严权、住宅安全权、通信自由权。
③;财产权利:私有财产权,继承权。
④;社会经济权利:
第一,劳动权。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行使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
第二,休息权。休息权是劳动权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第三,社会保障权。
第四,物质帮助权,如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⑤;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与不信、何时信、信哪个宗教或教派等的自由。同时,公民行使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必须受宪法法律约束。
⑥;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包括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文化活动方面的权利。
腿姐说;
①;注意区别财产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私有财产权不属于社会经济权利。
②;辨别法律权利的类别和所包括的内容,不要混淆。
(5);行使法律权利的界限;
①;权利行使的目的。要合法正当,不得破坏公序良俗和妨碍法律。
②;权利行使的限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限度来行使权利。
③;权利行使的方式。口头方式、书面方式和行为方式。
④;权利行使的程序。坚持程序正当原则。
(6);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背诵);
①;基本法律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
②;违反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腿姐说;
①;行政处罚是对外的,是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②;行政处分是对内的,是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
考研加油
好耶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