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中,央企是一块如假包换的“金字招牌”。而媒体调查发现,一些民企竟然可以通过“挂靠”变身为“央字号”。目前,游走于灰色地带的“假央企”不在少数。
为此,各级相关部门已经多次对“假央企”予以打击。10月22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曝光了一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共涉及企业353家,注册地涵盖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对“假央企”进行曝光确实是打击假冒的有效手段。让那些脸上贴金的“假央企”及时现出原形,市场上就会少一些冒充“李逵”的“李鬼”。
但是,在让“李鬼”面临“人设崩塌”的同时,更有必要厘清这个灰色地带的利益链条,精准施策方能阻断利益输送通道。如果“李鬼”不会因为假冒而额外获利,自然不会再花钱“变身”。
民企摇身变“央企”,套路说来也简单,无非就是一个“买”字。据媒体报道,在所谓的“挂靠”市场上,中介机构或者掮客明码标价:“挂靠”央企四级子公司或更低层级,每年费用300万元以上,“挂靠”偏远地方国企每年费用也要80万元。
民企披上央企的外衣,绝不仅为满足虚荣,他们更看重的是央企的地位和待遇。
“央企”光环加持之下,“假央企”将获得更高的融资和授信,在谈判中会更有底气,在竞争中会更加强势。更可怕的是,“假央企”在金融市场、土地市场上大行其道却时常违约。他们违约,背后的“真央企”再站出来澄清,这就令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其他合作者、投资者苦不堪言。
如果把“挂靠”看作一场交易,一些民企就是想通过“挂靠”获得和央企一样的地位和待遇,进而由此获得更高的回报。这就是“挂靠”交易禁而不绝的原始推动力。
从这个角度来看,民企“挂靠”央企就是“买身份”,得到这个身份便能绕过一些“门槛”。所以说,在曝光打击之外,还需要釜底抽薪,从根源上消除民企的假冒动机。
毋庸置疑,我国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没有高人一等的特权。商务部有关官员日前明确表示,中国的国有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某中介在招聘网站发布的“挂靠”央企相关信息。图/某招聘平台社区网页截图
面对“假央企”的现象,有关部门确有必要审视各地的市场环境是否达到公平竞争的标准,赋予各类企业真正同等的地位。
民企进入市场原本只有一道门槛,那就是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了清单规定内容,各地不仅不应该给民企额外设限,还应该加大对民企的支持,为民企发展“保驾护航”。如果民企也能像央企一样成为地方的“座上宾”,那么,想必其因为身份产生的自卑和焦虑就会大大消除。
而对监管部门而言,打击那些为虎作伥的中介和掮客可能并不难,难点在于如何在民企和央企之间划出清晰的边界。
事实上,民企和国企之间通过股权交易或者股权合作,完全可以依法实现相互兼并重组。民企混改国企也是一些民企走出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一些民企即便没有戴上“央企”的帽子,但事实上,已融入了央企的血液。对此,有关部门还需要区别对待。
就目前来看,监管部门更需要着力追查那些与央企无任何隶属和股权关系的“假央企”有没有“挂羊头卖狗肉”,有没有在“变身”过程中招摇撞骗、违法犯罪。这些不法行为不仅侵害了央企合法权益,损害了央企信誉和形象,还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对所有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带来了困扰。健康发展的市场对此应该保持“零容忍”。
所以,面对“假央企”,监管有必要打组合拳,一手纠正不实身份,一手打击不法行为,后者甚至更为迫切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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