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十一章

道德经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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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 兵 者 , 不 祥 之 器 ,

物 或 恶 之 , 故 有 道 者 不 处 。

君 子 居 则 贵 左 , 用 兵 则 贵 右 。

兵 者 不 祥 之 器 , 非 君 子 之 器 ,

不 得 已 而 用 之 , 恬 淡 为 上 。

胜 而 不 美 , 而 美 之 者 , 是 乐 杀 人 。

夫 乐 杀 人 者 , 则 不 可 得 志 于 天 下 矣 。

吉 事 尚 左 , 凶 事 尚 右 。

偏 将 军 居 左 , 上 将 军 居 右 ,言 以 丧 礼 处 之 。

杀 人 之 众 , 以 悲 哀 泣 之 , 战 胜 以 丧 礼 处 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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