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业与轮回
现代汉语中,“作业”“造业”“事业”等词被频繁使用,但知道它们出自佛教典籍的人并不多。这些词语中的“业”,本为梵语“羯磨”(Karma)的意译,被认为是延续生命进程、推动生死轮转的直接动力。业力因果(略称“因果”),是佛法“二谛”之一“世俗谛”的主要内容,是轮回说的重要成分。晚近高僧印光法师曾说:“世出世间之事,不出因果二字。”
一、业的含义及种类
“业”的释义是“造作”,《俱舍论记》卷十三解释:“造作名业”。造作,即有意识地发起行动、活动、运作,现代汉语仍把有目的地做什么叫造或作。有意识,用佛教术语来讲,即先要有心所法(心理活动)中“思”的发动,思(Cetana或Cint),即思虑、思考、决意,《成唯识论》谓其功能是“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即驱使意识发起有善、恶等性质的活动,这种活动本身就是业的一种,称“意业”,由意业为主导发起的动作、行为称“身业”,开口讲话及撰文、诵经咒等,称“语业”或“口业”。身、口、意三种业,合称“三业”。而身、口二业中,都包含有意业的引发,意业或思,实为三业的本质所在,故小乘经量部干脆说:“业即是思”。《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一佛言:
夫人所行,先意念,然后口发,口已发,便身行杀盗淫。
这段佛言今译:“心之意欲,诸比丘!即我所说业。有志之所向,乃作身、语、意业。”说业是心中有意识、有目的的意欲、决意及其引发的身、口、意的活动,谓之“故作业”(有意的造业)。无意识的行为,佛学不称为业,如走路时无心(无意识)踩死虫蚁等,不得杀罪、不受业报。《中阿含经》卷三《思经》佛言:
若不故作业,我说此不必受报。
关于思或意业,又有三种之分:一审虑思,进行考虑;二决定思,经考虑而做出决定;三动发胜思,直接发起言语动作及正在言语动作时的思虑、决意。
业的概念,源出古印度《吠陀》经典,到《奥义书》中,逐渐明朗化、系统化。业为生死之本,是命运的决策者,善恶有报,不造业因乃解脱之要,是婆罗门教诸派和沙门集团中的耆那教等共同信奉的观念。佛教继承了婆罗门教传统的、普遍流行于印度民间的业的思想,依缘起法则,予以改造发展,形成了自家独特的、系统的业的学说。
佛教从社会教化和宗教解脱着眼,对业作了细致分析,除身口意三业之分外,还从其他多种角度对业分门别类。从伦理角度着眼,有善恶等三业、福非福等三业之分。
善恶等三业:善业、恶业、无记业。无记业,谓不属善不属恶,无法判定其道德属性,故名无记(难下判断)。佛家判定善恶业的标准,是视业所引起的后果对自他今生后世的损益而定,凡能招感对自他今生后世有益、受乐得福的可爱果报者,为善业,反之,能招感对自他今生后世无益有害、酿成苦果的业为恶业。《成唯识论》卷五释云:
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
如捐资救济,虽损耗自己现在的财产而对他人及自己的后世有益,为善业;宰杀猪羊,虽对自己现在赚钱、他人一饱口福有利,然损害动物、对自己及肉食者的后世有害,属恶业。
福业、非福业,基本同善恶二业。能予人幸福之果的称福业,予人不幸福之果的称非福业。这两种业的果报都在“欲界”。此外还有一种“不动业”,指修习禅定,使心专注善缘不散动,能导致“色界”“无色界”的果报。
从业的染净而言,有有漏、无漏二业及黑白等四业之分。有漏业、无漏业是从造业的心是否有“漏”而区分。漏,为“烦恼”的别名,还有结、使、缠等多种异称。漏,以漏泄、缺漏,比喻自心守护不严,有漏洞缺口,被烦恼的魔军侵入,或自己的生命能量、福德智慧从孔洞中漏泄丧失。有漏业,指由有漏心、烦恼发动的业,烦恼,为恼乱身心不得安宁之义,主要有贪(占有欲)、瞋(愤怒嫉恨)、痴(不知佛法之真理)“三毒”;贪、瞋、痴、慢(骄慢)、疑(对佛法怀疑不信)、恶见(有害的邪见)“六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身见(执五蕴为我)、边见(断、常等片面之见)、邪见(否认因果等)、戒禁取见(认不正确的戒条禁忌为正)、见取见(固执错误见解为殊胜)“十使”,其中前五种与生俱来,根深难断,称“五钝使”,后五种由后天习得,浅而易断,称“五利使”。
有漏业不仅包括全部恶业,还包括以有漏心造的善业。比如人因贪求名利权位而做出对社会有益的贡献,这善业虽会给他招来今生来世的福报,却会增长他的贪心和我执、我爱,反成作恶受苦之因。钱多容易使人骄奢无度,吃喝嫖赌,官高名大容易使人脾气、架子也跟着大。人为贪求人间、天上的福乐而行善积德,从佛法看来虽能导致乐果,却未必完全是好事:今生修行,来生富贵,或前半生修行,后半生富贵,免不了增长烦恼,起造恶业。有漏善业,会间接成为恶果之因。提婆《百论·舍罪福品》把有漏善业招致的世间福报比喻为“杂毒饭”(掺杂有毒的饭食),吃时味美,消化时苦。只要有漏,不论行善作恶,终归出不了善恶相因、生死轮回的圈子。
与有漏业相反,以断离烦恼的无漏心造的业,不会引起有漏的不善果报,称无漏业。又说还有“非有漏非无漏业”者,指大乘菩萨以菩提心所作的业,这种业非烦恼心发起,故非有漏;又不停止于小乘圣人的出世间心,故非无漏。
业之黑白,是从造业的心是否有染污,所导致的果报之黑暗与光明来区分。以染污的心意(贪、瞋等)发起的恶业,招致地狱饿鬼等黑暗的果报,称“黑业”,又名“黑黑业”;由纯净的心意所作的善业,能招致生天等光明的果报,称“白业”,又名“白白业”。纯净的善心夹杂染污的恶心所造的善恶夹杂之业,招致苦乐夹杂的果报,称“黑白业”或“黑白黑白业”;以离烦恼污染的清净心所造业,不招致世间不自在的善恶果报,名“非黑非白业”,即无漏业。一说不黑不白业即无记业。
从佛教行为规范——戒律的角度,有律仪业、不律仪业、非律仪非不律仪三业之分,律仪(戒律仪范)业,指符合戒律规定、不触犯戒条仪轨的业;非律仪业,指不符合戒律仪轨,为佛教徒所不应作的业,如《大般涅槃经》卷二七、《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六等,说有养羊卖羊屠羊、养猪卖猪杀猪、养牛卖牛杀牛、养鸡卖鸡杀鸡、捕鸟、捕鱼、猎鹿、猎兔、捕蟒、魁刽(杀人屠宰)、劫夺、偷盗、两舌、谗言、狱卒、咒龙等十六种或十二种“非律仪业”,非佛教徒所当为。非律仪非不律仪业,指非戒律仪轨所规定应作、不应作的业。
从业的表现来讲,可以表现于外让人看见、听见或感觉到的,称“有表业”;不能表示于外,非可见闻觉触者名“无表业”。唯识学认为意业也有有表业,如心中轻蔑人而形之于色。无表业主要指身口意三业所生看不见的潜在作用和力量,分律仪业、不律仪业、非律仪非不律仪业三种。如由持戒而形成一种严格自律的习惯或行为模式,即是律仪无表业。
从业的社会性来讲,有共业、不共业之分。共业,指多数众生共同所造,因而共同受果报的业,如同一地区的人皆不注意保护环境而共受环境污染之报;不共业,则为个体独自所造、独自受报的业,如有些人因嫖娼而患艾滋病。若再细分,还可分为共中共业、共中不共业、不共中共业、不共中不共业四种。
从业所感召的死后生于五道中的果报来看,有引、满二业之分,此二业决定来生的总、别二报。引业,指能引起将投生于五趣六道中同类相共的“总报”(如凡人类皆有的生存方式、寿命等果报)的业;满业,指能成满同类众生中各自不同的“别报”(如同为人类,而有美丑、贫富、愚智之别等)的业。
另外,还有重业、轻业,顺乐受业、顺苦受业、顺不苦不乐受业(修四禅以上定),定业(必定引生果报)、不定业(果报不定)、顺现法受业(现世受报)、顺生受业(来生受报)、顺后受业(后世遥远受报)等区分。
佛家对人的思想、言行作如此琐细的区分,旨在提供一种建立于因果报应法则和解脱生死信仰之上的行为规范,教人行善弃恶,离染绝漏,自觉制御自己的言行、思想。
贪嗔痴慢疑
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
“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相只是如是相,本无“我、我(我家)的”等,那是世人在相上无中生有妄加的,妄加也无咎,不执着于此即是。 可见,唯有出离我执才能透脱业相,离我执者虽业用不废然而不生妄想、不执取业相为我(我家)的,自然不会徒生纠结烦恼和痛苦。
贪嗔痴慢疑
感恩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