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 |为所欲为,这是真正的自由状态吗?

139 |为所欲为,这是真正的自由状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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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的朋友,你好!我是傅佩荣。


这一集的主题是:为所欲为,这是真正的自由状态吗?听到“为所欲为”四个字,大家会觉得好像真的放开了,爱怎么做怎么做。但天下好像没有这样的事情,很多人认为中国历代皇帝,自认为朕就是天下,朕就是法律,爱怎么做怎么做,但事实上皇帝也有各种限制,尤其是被自己的情感、冲动、欲望所控制,他自己都不见得了解。


明眼人从旁可以看出来,但他还是身不由己,表面上随心所欲,好像小孩子有各种可能的权利,自己也不知道这些事情做了有什么后果,这个时候是自由状态吗?显然是有问题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法国巴黎被德军占领,当时有两位哲学家讨论这个问题,一位是萨特,一位是加缪。他们两人在沙龙里辩论“人有没有绝对的自由?”,萨特主张有,因为他认为人有绝对自由,当然他没有说到底什么叫自由,加缪则认为人没有绝对自由,两个人讨论半天也没有得出结论,都不能说服对方。


最后加缪使出杀了手锏,他说假如人有绝对自由,请问你能把我交给纳粹,说我是地下抗德分子吗?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选择,萨特听了之后沉吟良久,最后说这个事情我不能做,因此加缪下了结论:人没有绝对自由,任何自由都有底线,不能出卖朋友,但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出卖朋友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就代表有完全的绝对自由吗?


当然话不能那么讲,我们要明白绝对自由是有底线的,自由在本质上就是要根据一定的规则去运作自由。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纪律是自由的第一要件”。没有纪律谈不上自由,这个纪律就是运作自由时,要按照什么规则来做?比黑格尔更早的是康德,他也认为“每个人心中都有天生道德法则”。法则就是规则规范,有了自由才能实现道德,但自由和道德的责任需要搭配起来。对自由来说前有道德规范,后有应负的责任,这样对自由的了解才比较完整,至少这是一般人的看法。


以孔子来说,他自己一生的发展一直到七十岁,“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从心所欲四个字就相当于我们说的为所欲为,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后面三个字才是关键,不逾矩不违背规矩,规矩就是人类社会的规范。


孔子可以修养到这个程度,并且把修养作为一生中最后一个成果。“从心所欲”是一个人自然的本能愿望,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不逾矩是没有违背规范,规范是应该怎么做的具体内容,前面是自然需求,后面是应该怎么做的要求。孔子的生命境界是“自然做的都是应该做的,应该做的都做得很自然”,自由得到很大的体现。


因此我们要思考一下,如果自然去做往往是凭借本能的冲动,常常是不该做的。孔子也提醒很多人,如果要成为君子,年轻时要小心,血气未定;中年时要小心,血气方刚;老年时还要小心,血气即衰,血气就是具体的身体,有各种冲动、欲望、本能等等,血气在未定的时候,方刚的时候,即衰的时候,要注意不要好色,不要好斗,不要贪得无厌。因此我们要戒,戒就代表规范,孔子说作为君子就要如此,可见孔子到了七十岁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代表他克服了各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


其实只讲克服还可以理解为节制——调节跟制约,到最后才真正作为自己的主人,意味着我怎么做都符合自己理性的要求。


我们回到前面萨特和加缪辩论那一段,最近有很多人听我讲这段辩论,有位反应很好,他说:“加缪和萨特辩论以为自己赢了,萨特主张人有绝对自由,他当然能自由决定不把加缪交给纳粹,不去检举他,他认为不去检举就是萨特绝对自由的表现”。这个想法非常好,我们可以把它延伸出去,他有绝对自由决定要不要做一件事,不要做也是一个自由,这个观点很好。


事实上萨特后来也说:“经过地下抗德运动的经验,人类最根本的自由就是说不的自由”。表面上说不可能会被人家加害,但内心可以说不,我在思想中说不,这是我绝对的自由。


我们在思考问题时就要问,绝对自由是不是以人性为基础?再怎么样做都不能违反人性。就好像我们认为人不应该自杀,事实上还是会有人自杀,且比率节节高升,那请问自杀是一种自由吗?如果是自由,把自己杀了等于毁灭自己,这说不过去。


2008年汶川地震时,我到四川绵阳给北川中学的学生做演讲,第二年我再去他们学校,讲完之后就有人提问。


第一个问题是一位前排坐轮椅的同学,显然他在一年前的地震中受了重伤,一年之后还在坐轮椅,他问我:“人为什么不能自杀?”这个问题非常的具体,也非常的犀利,当时我回答了三个不应该自杀的理由。


第一,生命是父母是上天给我们的礼物,我们可以使用礼物,但至少不能把它毁灭。把别人送的礼物毁灭,这个说不过去,这是第一点。把生命当作一种礼物,代表对父母对上天的尊重。


第二,人有理性。人的理性会思考,通过思考解决眼前的困难,想尽各种办法化解困境。如果你杀了自己,理性就否定了自己,换句话说,把自己杀害不但不能够解决自己的困境,反而把自己消灭了,这完全是一种违反理性的思考。


也许很多人认为这么痛苦不如死了算了,但问题是如果你真的了解人生,就像我们前面谈的,有痛苦可以受也显示了一种人生意义。我们接下来总结的时候还会谈到这一点。


第三,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消失了,一定会有几个人或者很多人哀痛,为了解决自己的困难,采取的自杀行动而让别人哀痛,为了自己不管别人,这不是很不道德的行为吗?


我说完这三个理论,那位学生就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了,可见因为他在地震中受到的伤害,以至于他想过这样的问题,事实上在世界很多地方都发生过这样的情况。


我们要了解,所谓的自由并不是单纯的我要不要去做,我是不是可以从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想到任何一种自由都有它的规范。


最基本的规范是“一个人的自由以不妨碍他人自由为前提”。如果我因自由说了一些话,做了一些事而妨碍了别人的自由,那么别人是不是可以以同样的方式来妨碍我说话和行动呢?这样人的社会不要说自由,相互沟通都很难做到,最后还会产生各种竞争和战争的情况。这是在前,自由有它的规范,往后发展,任何自由的行为都有它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只要自由而不负责,那是一种盲动,是生物性的一种狂妄、愚昧的行为。像历代很多昏君,历史上各朝各代什么情况都有,觉得好像是未成年的孩子胡作非为,给予他绝对的权利,最后简直像疯狂一样。


以我的了解西方有两个哲学家讲自由最深刻,一位是我们经常介绍的斯宾诺莎,他说:“自由只有一种,出于理性了解人的必然性”。也就是说人其实没有自由,只是以为自己自由,其实他不理解自己的自由是由各种条件的制约而做出的选择,一切都是被决定的,人的各种行为表现都是如此。


认清这一点,才有更好的道德生活。如果了解一切都是被决定的,对别人就不会蔑视,不会讥笑,也不会生气,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无辜的。这种说法非常深刻,从字面上不容易了解,希望能用理性和想象,自由地把经验化为先见之明。了解过去发生的一切,就不会为它所困,就不再是过去的奴隶,而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主宰,用理性来指导一切,自由的行动,不会心存妄念,说我要怎么样就怎么样。


另一位谈自由最深刻的是当代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斯贝尔斯,他说:“我从自由中体认到绝对力量的存在,在自由中开创未来是有限的,但是谁让有限的生命开创未来呢?”像这种思想都相当深刻。


我们这一集谈到为所欲为,当然不是一种自由的状态,一定要结合前面的规范,后面的责任。


下一集的主题是:人类社会为何需要制度。我们这一集就谈到这里,我是傅佩荣,谢谢你的收听。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时习之2022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 易道思维

    人只有相对的自由

    sandade 回复 @易道思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