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共同担保;动产抵押权

05.共同担保;动产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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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乐的有独三

    1.他保承担后,若按担保13取得追偿权的,则是否先追自保人再追他保,没有明文规定。按通说,约定份额的可随便追。其他情形取得追偿权的应先追自保再追他保。(区别债权人在混合担保中实现担保的顺序) 2.代位求偿权可取得对债务人自己物保,但是否取得对第三人的担保,按担保解释第13条; 3.物权担保适用保证制度有关规定 4.未登记的动产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的范围:①不得对抗善意物权人;②不得对抗善意租赁人(注意是先押后租,若是先租后押,自然是抵押不破租赁);③不得对抗已经采取查封或执行措施的债权;④不享有别除权

  • 1998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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