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家书 第十二篇:致九弟:树大招风,不图虚名

曾国藩家书 第十二篇:致九弟:树大招风,不图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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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致九弟:树大招风,不图虚名

【译文】

沅甫弟弟阁下:

这次的洋枪合用,先前解送去的一百支是否合用?如果不合用,要一一指出来。因前一次的枪是花大价钱买来的,如果太吃亏,不能不一一向对方说明原因。我由于近来办事有些名望,关系也较密切。故把湖北怀疑季弟的说法告知,弟弟却说我不该谈到。外面指责我家兄弟的过失,我听后,自然一五一十地告诉弟弟,当面责备、委婉劝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怎么可以放任而不说呢?湖北对待季弟,自然是有意与他为难,名望在了,是非便出来了,对人要赏罚分明。就是军饷的有无,也应该在这里判断。

去年冬天金眉生几人被人参奏,后来,抄了他的全家,他的妻子和儿子露宿街头,难道真的有万分的罪过?也是因为名望太大,赏罚也就跟着来了。众口铄金,开始不知道从何说起,也不知如何停止。有才能的人愤恨这种没有根据的诽谤,因此全然不顾,但诽谤依然沸沸扬扬。有品德的人,害怕这种没有根据的诽谤,压抑自己继续修德,而诽谤也逐渐平息。我希望弟弟取抑然自修的办法,不希望你取全然不顾的态度。弟弟要认真听我的建议,兄弟采取同一个姿态,来抵御外来的侮辱。不希望弟弟各逞己见,在门户之内计较胜负,反而忘了外面的忧患。

至于阿兄窃居高位,又窃取虚名,时刻都有颠覆坠落的危险。我通观古今人物,像这样的权势,能够保全得到善终的极少。生怕我全盛的时刻,都不能庇护弟弟,而到我颠覆坠落的时候,却连累到你们。只有在平安无事的时候,常常用危词苦语,互相劝诫,也许可以免于大难吧!

同治元年六月二十日

【解读】

曾国藩一生崇尚内敛与务实。他向我们阐述这样一种思想:做事应该尽力而为,为人更要脚踏实地,坚决避免侥幸、投机取巧,窃取虚名的行为。

吕不韦原不过是一位“阳翟大商人”,《史记》称他“贩贱卖贵,家累千金”,也不过一投机取巧、左右逢源、机灵奸诈之商人。吕不韦经常用金钱财物资助子楚,但是他觉得这样做还不能彻底笼络住子楚,他发现子楚一直对自己的小妾赵姬很感兴趣,于是,他便忍痛割爱,把赵姬献给了落难公子子楚。他把这个漂亮女人作为控制嬴异人的筹码,最后吕不韦当上了宰相。从买卖的角度看,吕不韦是个大赢家。如果吕不韦就此住手,本本分分地做他的宰相,静下心来编他的著作,也许能在宰相的职位上求个善终。但吕不韦骨子里就缺少本分,心也静不下来,结果只能是身败名裂,自杀身亡。

由此看来,投机取巧乃不正当的手段,不用投机取巧的人,就是圣人。相反,会用投机取巧的人,只能是小人,最终只会落得一无所有。

对此,曾国藩力倡本分做人,不做投机取巧之事。常言道:“树大招风”。在他看来,由于家业大,兄弟等人又在朝廷做大官,所以一定会招来别人的注目。他纵观古今,深知像他这样的位高权重的人,能善始善终的很少。因此他很担心在自己全盛的时候,不能保护弟弟,而一旦衰落,又连累弟弟。所以他叮嘱众弟弟做事情一定不要固执己见,万事都要脚踏实地,在平日里要以修心来劝勉自己,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在官场中不会招来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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