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命哲学的尝试
尼采尚未拥有“生命哲学”。然而他已如隐匿的保护神飘荡于诸现代尝试之上。他通过其诗意的有语言创造性的伟力给“生命”一词赋予深沉的金石之声,从此,“生命”一词具有了这种金石声。从前所谓“生命”的主要含义指生意(如果把“生命”与“科学”或“艺术”对立的话),或者是从狗、猫、植物中引出的观念(与有机躯体相联的某种抽象的东西)。对于尼采而言,“生命”是一种向深广莫测奔涌而去并在奔涌中不断高涨的活动;一切固有存在只在这一活动之始形成,在这一活动之终“凝为法则”。“生命凝结处,才有法则巍然而出”。“生命”一词在他那里就那么铮铮作响,深沉广博——一步一步地——该词最终意指的是那两个王国:上帝与死寂的世界,人总是置身于这两个王国之间,生命显得不过是在这两个王国之间或涌或退之流的单纯形态而已。
尼采是第一个直截了当地谈论“生命”的人。比如,他用加省略号的修饰法说:“呵,生命,我刚刚还盯着你的眼睛……”“生命”在这里不再是有机体在空间上封闭的形式中的一个过程,不再是存在于众多小行星之一中的一种“小的运动”(先前尼采自己还这样看)。生命置身在深处;世界、法则体系、价值体系都是从生命那谜一般的深处汩汩翻涌上来的东西,只有僵死的目光才把它们视为一种绝对固定而永恒的构成物的形象。但实际上,它们一再被生命汲饮。柏格森的“生命冲动”只是生命根须之一。
生命在自己精疲力竭的寻求中不断增大、增强,日益深广。尼采按生命之生物学的意义重构生命观念,即返回到生命最深邃的体验、“最寂静的时辰”中去。他对生物学可说一无所知,竟然能清晰地认识到现代生物科学大部分的本原构想和基本观念的错误;但同时他又无力以正确观念去取代它们;因为,要做到这一点,他还得具有科学的天赋和知识。他看到,达尔文和斯宾塞“偷去”了生命概念的“活力(Aktivität)”。斯宾塞把生命定义为“内在关系对外在关系的适应”;这样,尼采便发现,在这一定义中,本原的活力被纯粹的“反应力(Reaktivität)”代替了。然而,生命并不是什么“去适应”或“被适应”的东西。相反,生命倒是一种造形、铸形的倾向,甚至是强行对物质进行控制并吸纳的倾向。单个的机体和种类具有“周遭(Umwelten)”。但它们说的范畴结构在属于它们的生命的活动方向上已先成形。只有符合这些结构的东西才能走出世界之给定性进入周遭领域。对于尼采而言,“生命”无论在微观还是宏观上,都是冒险活动,形而上学的“奇遇”、英勇地突入在(Sein)之诸可能性——这些可能性要在抵达一种在时才会形成;然后,生命才成为一切可能的“科学”之考察对象。生命是此在(Dasein)面前的处所;此在与非此在(Nichtdasein)于此区别开来。不断吞吐的火舌才把火焰呈现给观察者的形态区分开来;尼采喜欢与古代的友人们,赫拉克利特一起把火的形象运用到无法言述的东西上去。与赫拉克利特一样,尼采的终极词是“生成(Werden)”,亦即生成着的生命或干脆说生命。从本原上看,生命同样也不是“此在的维持”(无论是维持个体,还是维持种类)。这一定义也是生命概念的伪造。生命是自身高涨之倾向,其“生成”根本就是“生长”,是在这一生长中才发生的对物质的吸纳。一个生物并不因吸取营养而生长,而是因生长而吸取营养。这样,“强力高涨”便是其最为奥秘的知觉和形而上学的呼吸。宁愿不在,走向灭亡,也不停止高涨倾向而满足于单纯的“此在”和“适应”(无论这“适应”是生命的解答,还是其程序规则)。一个生物,假若只在此在的安乐椅范畴中休息,就不是什么生物,而是个死物了。这里只能有两条路:越出自身、奔向更为强力的生命,或者实在地于自我毁灭中倒下而死;就是说:只会是“上升”或“没落”——永远不可能是一种要“自我维持”的倾向。尼采本可以把生物定义为一种“只能上升和没落、生长和消退的生成”,绝非一个(比如说,遵循惯性定律的)躯体,像躯体那样以同样形式的运动维持自己。科学生物学的那些基本见解只不过把力学比附到一种本质上非力学的事物上。
尼采没有把他的这一出色概念充分利用到生物学上去,也不是从某种生物学研究中获得这一观念。萦绕于他心中的是感觉问题和道德的和宗教的价值判断的来源问题,因此,生成观念完全是从他的体验之中产生的。最为奇特的是:在这里,一种生命的自然哲学的概念不会像当代英国生物学那样想去阐明道德事物(比如在斯宾塞的伦理学),它倒是出于一种深刻的感受:现代人(这个时代的市民、资本家、学者、艺术家)带有功利主义—精于计算的品格,并在实证主义哲学(尼采自己也曾在他浪漫的瓦格纳—叔本华阶段倾心过—阵子这种哲学)打下了烙印;这种现代人的理想和价值表明“生命”在没落而非上升;尼采由此才产生了下述看法:现代人(其烙印也印在科学生物学家身上)必然会误识“生命”的真正品质并伪造生命品质。生物学不会比制造生物学的这类现代人好多少。若我们在普遍的价值级别的广义上运用“道德”一词,则现代人的“道德”也会规定着现代科学的理念、方法和研究目的。但尼采自以为看到了现代“科学”的根基;他曾说过:现代型的学者“属于群氓型”。没落的生命尽管被装点成表面上完全“客观的知性”,实际指的是整个机体生命,一如与其自身的根本价值相符。现代人的职守、顺从、畏怯被变成“精明”、“小心”、“算计”、“节俭”,善于“经济”,变成诸如此类的其他群氓德行。对于这种天生的现代人来说,有机生命的根本价值完全等同于人们可以将之归纳为“维持此在”和“适应”的那些价值和能力。
尼采多少有意识地预感到了柏格森(Henri Bergson)和其他人刚刚开始表述得清晰些的东西:现代的机械论生物学深植于功利主义的道德中;达尔文关于“适者”或“有用者”生存的学说(这种学说把器官断定为有用的工具)、马尔萨斯的出发点(即认为食谱对于有机生命而言太短了),以及诸如此类的学说根本不过就是把某种群氓价值和群氓忧虑投射到有机自然界而已。有机生命中的一切生长过程和发生发展过程,个体生命和普遍生命的“发展”,在现代生物学中根本不具有实在的本源力量,只不过是偶然有用者通过选择将不适应者剔除出去的纯否定活动的维持过程的伴随现象而已。但作为理论,这种论点只是对有机自然界的一种哲学的基本观审的一个结果(有机自然界是达尔文的出发点),但不是他那本身极为出色的观察和他的推论这两者的结果,而是他观察和推论中悄悄存在的先验之结果。在这种新类型的人身上,劳动意志是原动力。所以,这类人设想的世界是:世界可以是其劳动的着力点:这类人把世界(包括生命)设想成机械的。他们出于那尽管面颊红润仍要将他们拖向死亡的本能而宁愿要死物,因而也宁愿要减小他们的害怕的可算计的东西,而不愿要生物和不可算计的东西,不愿趋向于“难以置信的东西”(如奥尔巴赫中肯地对“生命”所下的定义);他们变成了怀疑论者,从体质上对英勇和果敢、对强力和夺取意志、对牺牲精神和无“目的”的浩然良善和爱表示怀疑。既然如此,这种类型的人对有机生命的理解怎么会不同于斯宾塞先生对生命所下的定义呢?怎么会不把有机生命理解为“适应”以及一种受制于力学原理的可算计关系的特别复杂的特别情况呢?
尼采还做了一件事:他使自己的“生命”理念不依赖于心理—物理之分;而笛卡儿曾寻求人将大全收揽进这种区分里去。比如,尼采知道,在所谓“心理事物”的内部也有“活者”与“死者”的区别:
呵,你们是些什么东西,我竟为你们写下和描绘我的思想!……我们这些手拿中国毛笔、充任中国官员的欧洲人,我们这些要使写下的事物变得永恒不朽的人,我们所写、所描绘的究竟是些什么呢?我们究竟又能描绘些什么呢?哎,不过是些正要枯萎并开始发臭的东西罢了!哎,不过是些已平息、正在消退的风暴和枯黄迟暮的感觉罢了!哎,不过是些疲惫、迷途、束手就擒的鸟儿罢了!——我们只消一伸手!我们使之永恒不朽的,是不再能生存、不再能飞起的东西,不过是些衰疲不堪的玩艺!而为你们,我写下、描绘我的思想,我只为你们的午后备好了颜色,也许是多色,许多五彩缤纷的娇艳之色,五十种黄、棕、绿、红之色:然而谁也没有从中猜出你们在上午时是什么样子,为你们,我的孤独突然闪现火花与奇迹——为你们,我写下古老得可爱的糟糕的思想!
“群氓” ,有点意思,佛经里老是说“愚痴众生” ,一个意思哈
这么神的话,应该听听尼采。可是也不知道他是在什么书里提到现代生物学的基本观念的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