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530】购买车位要交契税吗?怎么交?

【听税530】购买车位要交契税吗?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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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车位要交契税吗?

根据《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的规定,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因此,购买车位是否要缴纳契税,取决于车位是否有“产权”,对于没有“产权”的车位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反之,如果车位有“产权”,则应当缴纳契税。

二、如果车位有产权,如何计算缴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的规定,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因此,车位契税的计算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车位与房屋共同属于同一个不动产单元号,则满足同一不动产单元的条件,此时,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且车位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二)车位与房屋在不动产权证上对应不同的不动产单元号,则分属不同的不动产单元,此时,车位契税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例如,李女士从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附带车位的住房,合同总价款200万元,其中车位价款20万元(均为不含税金额)。假设李女士所在地区适用的住房契税税率为3%,非住房契税税率为4%,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形。  

方式一:车位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应缴纳的契税=200×3%=6(万元)

方式二:车位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应缴纳的契税=180×3%+20×4%=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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