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学校的生活(下)
我之半生,或在校内或在校外,均是一贯不断的程序,从不知道身在校耶,抑出校耶,在学期中耶,抑假期中耶。这对于我看书的习惯没有多大的分别,只不过在假期中我可以公然看书,显露头面,而一到学校开课便须秘密偷看而有犯规之虑。但是即使最好的教员和最优的学校,也莫能完全禁止我看些自己爱看的书。偶然用十分或二十分钟工夫来预备功课并不搅扰我的。但这却令我得了一种确信(即现今我常在报章论说上所发表的意见),学校是致令学生看书为非法行为的地方。那地方将全日最好的光阴作上课之用,由早晨八时至下午五时,把学生关闭在课堂内。凡在校时间偷看杂书,或交换意见(即所谓课堂闲谈)者,皆是罪过,是犯法。在中学课堂之中只许身体静坐,头脑空洞,听着别的学生错答问题而已。至在大学,这时间乃用在课堂听讲演。我相信这乃是人类虚耗时间之最大的发明。一个小子能够紧闭其嘴唇,腾空其头脑,便称为品行优良,得甲等操行积分,而课堂中最优的学生乃是一个善于揣摩教员心理,和在考试答案中迎合教员的意思者。在中国文字上,课堂中最优良的学生正是“教员腹内的扁带虫”,因为独有他晓得说教员所要他说的话,和思想教员所要他思想的意思。凡是离开这一道,或不合教科书的,或者是有些独立思想的,皆目为异端。由此不难知道,我为什么屡次毕业总是不能名列第一了。
在圣约翰的汉文课堂中是我的极乐世界,其间我可以偷看些书籍。我们的汉文教员是老学究,也许是学问深邃的,可是就我看来,均是十分怪诞可笑。他们都是旧式的温静文雅的君子,可是不会教授功课,加以他们不懂世界地理,有一位居然告诉我们可以用汽车由中国到美国去。我们饶有地理知识,忍不住地哄堂。记得有一位金老夫子,身材约四尺四寸高,费了整个学期的时间,只教了我们四十页大字印刷的《中国民法》。我十分愤怒。每一点钟,他只讲解其实不必讲解的十行,即使他最善虚耗光阴也不出十分钟工夫便可讲完了的,其他的时间他却作为佛家坐禅入定之用,眼睛不望着学生,不望着书卷,也不望着墙壁上。这真是偷看书籍最好不过的形势了。我相信我在此时看书是于人无损,于己有益的。在这时期,我的心思颇为发育,很爱看书。其中有一本我所爱看的乃是张伯伦《十九世纪的基础》(Chamberlain‘sFoundotionsoftheNineteenthCentury),却令我的历史教员诧异非常。我又读黑格尔《宇宙之谜》(Haeckel‘sRid—dlleoftheUniverse)、华尔德《社会学》(Ward‘sSociology)、斯宾塞《伦理学》(Spencer‘sEthics)及韦斯特马克(Westermarck)《婚姻论》。我对于进化论和基督教的明证很感兴趣。我们的图书馆内神学书籍占了三分之一。有一次在假期回家,我在教会登坛讲道,发挥旧约《圣经》应当作各式的文学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纪》和《出埃及记》是很好的,很有趣的犹太神话和传说。—这宣教辞把我父亲吓得惊慌无措。
我在英文课堂中也不见得好一点。我爱法文和心理学,可是我忍受法文和心理学两堂功课即如忍受汉文课程一般。我相信我那时是个不合时宜的分子。最同情于我的教员乃是一位历史教授ProfessorBarton,他就是见我读张伯伦的巨著而诧异的那位。可是他对于我在他讲演时间常向窗门外望,也不能惬意。总而言之,我由课堂的讲演中得益无多。在那里我没有很多发问的机会,而又不能剖开教员的心腹而细细察验,如同对付一本书的著者,也不能如在书中自由选择我所要知道要搜寻者。当我听讲演听得有合意的,有趣的句语,又不能个个字用笔记起来。好像我看书时把合意的、有趣的几行用笔随意加以符号,借以慢慢萦回咀嚼。我最恨积分,虽然各种考试我都合格。有时我只相信我已成功愚弄教员,令其相信我知晓功课而已,但有时我以为我的教授,并不是那样的傻子。我所需要的乃是一个完备的图书馆,.可是那里却没有。后来到了哈佛大学,得在那图书馆的书林里用功,我才悟到一向在大学的损失。
不错
纳兰清叶 回复 @乔巴小肉肉: 谢谢,乔巴小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