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音频|深透:全红婵商标被抢注!多位奥运冠军也没幸免,网友怒了

壹点音频|深透:全红婵商标被抢注!多位奥运冠军也没幸免,网友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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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晚,一则关于奥运冠军全红婵的话题突然登上微博热搜。

是关于跳水,还是网红的疯狂直播?

都不是,

是#全红婵商标被多方抢注#。

看到这个新闻,网友怒了:就不能不打扰吗?如此消费奥运冠军,这也太没底线了!

其实,记者搜索发现,多位奥运冠军,甚至明星艺人的名字都曾被抢注商标。

对于这种恶劣行为,国家一直加大打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

全红婵商标被抢注,

网友怒了:太没底线

天眼查显示,近日,东京奥运会女子单人10米跳水冠军“全红婵”被抢注商标,国际分类涉及食品、服装鞋帽、日化用品等,申请人包括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潘雄伟等,目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

记者发现,商标最早在8月6日就已经提交申请。

据悉,8月5日,中国跳水队年仅14岁的小将全红婵在东京奥运会女子10米跳台跳水决赛中以466.20分的成绩夺下金牌,实现了“梦之队”在这个项目上的4连冠。

此外,网友们给全红婵的爱称“杏哥”,现已被某公司进行了注册申请,但同时,相关公司也发表了声明,承诺一旦该商标注册成功,将会无偿转让给全红婵或其指定的机构,绝不会将“杏哥”商标进行商业化利用。

网友表示,就不能不消费、打扰她么?这种行为太没有底线了。

也有网友让大家放心,这种抢注肯定注册不下来。

多位奥运冠军、明星艺人名字被抢注商标

毛不易曾被抢注“毛不易掉”

记者搜索天眼查发现,类似全红婵被抢注商标的事,在不少奥运选手、明星艺人身上也发生过。

搜索“杨倩”发现,7月24日杨倩获得女子10米气枪金牌,成为奥运会首金得主,不到一周就有人申请了“杨倩”商标。

7月29日,东京奥运会女子乒乓球单打决赛陈梦4-2孙颖莎获得金牌,第二天就有企业申请了“陈梦”商标,涉及啤酒饮料、颜料油漆、厨房洁具等,目前商标状态显示申请中。

记者发现,不仅仅是体育明星的姓名,就连其相关绰号、流行语、谐音梗等都会被迅速抢注商标。

天眼查显示,雅典奥运会刘翔夺冠后,“飞人刘翔”、“刘翔跨越”等刘翔相关商标被多家公司及自然人申请注册,国际分类涉及服装鞋帽、健身器材、珠宝钟表等。

2012年伦敦奥运会“叶诗文”夺冠后,一个月内其姓名作为商标被申请多次,目前商标状态多为“商标无效”。

林书豪的绰号“林疯狂”、“林旋风”等也被抢注商标,傅园慧相关热词“洪荒之力”也有上百条商标信息。

除了奥运选手外,因为自带流量,明星、艺人也常是商标抢注的“受害者”。

去年,歌手毛不易曾被西安一家酒店管理公司申请“毛不易掉”商标而引起广泛关注,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涉“毛不易掉”的商标申请目前都已被驳回。

此外,周冬雨、黄渤、杨幂、林志玲等都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杨幂本人针对2015年某公司申请的“杨幂”商标申请无效宣告,且最终无效宣告成功。

2017年9月,黄渤本人针对2014年某公司申请的“黄渤”商标申请无效宣告,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2018年,周冬雨所属的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针对2016年周某申请的“周冬雨”商标申请无效宣告,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2018年5月23日,林志玲曾发微博:“感谢法律最终还事实以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希望这些商家以后能恪守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准则,不要再通过这样不合法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了。”

……

更令人气愤的是,类似“钟南山”“雷神山”“清澈的爱”等,也被抢注过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背后是“暴富神话”?

国家正加大惩治力度

据公开报道,中国商标申请量连续十多年居世界第一。截至2020年,中国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达2478万件,占全球总量40%。

相关知产专家介绍,像此类蹭名人、明星的恶意申请,是商标注册申请中的顽疾,近年来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媒体调查发现,商标注册如此火爆的背后,既有千元注册转手卖百万、千万甚至号称估值上亿的“暴富神话”,也不乏操控商标抢注囤积而最后沦为笑谈的“投机取巧”,环绕其中的是规模不可小视的商标注册灰产。

2006年,中国经营网报道,北京侯姓工程师花费千元注册了“莫言醉”白酒商标,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莫言醉”商标被知名白酒企业以1000万元收购。

2010年7月,央视网披露,江苏无锡一家体育用品企业女老板在电视里首次看到华人球员林书豪,惊为天人,随后花4460元注册“林书豪”商标。两年后,“林书豪”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估价值约1亿元人民币。

不过,在国家商标局官网查询,无锡老板最早申请的“林书豪”,其商标申请状态已是“无效”。

专家介绍,抢注爆款商标成为风潮,商家利用热词吸引一时热度。“拼手速”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谋取不当利益,扰乱的是市场秩序,破坏的是公平正义。


对于此种行为,怎么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1日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今年4月22日,国家再次加大力度,规范商标申请注册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点工作举措。提出加强商业标志保护。加大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惩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

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表示,为了有效应对恶意抢注商标等问题,积极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法规。商标法第四次修订专门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将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申请的关口前移到审查阶段,并贯穿整个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中。

二是准确进行识别。通过设置商标审查指引词库,综合人工判断,在审查中准确识别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三是开展分类处置。对于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比如恶意抢注“雷神山”“清澈的爱”等商标的行为,予以快速驳回并曝光,让相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全社会的声讨。2018年至2020年,累计驳回了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了15万件。

四是组织专项打击。在去年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约谈了2950家代理机构。3月,启动了集中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推动各地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形成高压震慑。

关于下一步行动,何志敏提到,将不断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加大遏制和处罚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促进中国品牌建设,不断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华社、澎湃新闻、天眼查、36氪、微博评论等






编辑:孙远明

主播/后期剪辑:朱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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