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第二十二章 贪污贿赂罪 01贪污罪的成立条件和主体

199.第二十二章 贪污贿赂罪 01贪污罪的成立条件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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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工作人员
2.对公共财务享有支配权决定权(或者对直接支配的人员处于领导地位)
3.利用了该职务便利
4.非法占有公共财务
5.侵占与骗取的区别 :是否使第三人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
6.离职的人员利用之前职务关系,不成立贪污罪,只成立盗窃、诈骗等罪
7.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犯罪,成立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根据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8.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犯罪 公民可能成立
1.贪污罪的共犯2.贪污罪共犯与盗窃罪、诈骗罪的正犯(想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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