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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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六个园区

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决定

(2020 年7 月31 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加快重点园区发展,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的规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

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二、省和相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处臵和化解实施极简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问题,确保各项规划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确保管理范围内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三、本决定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2020 年 8 月 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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