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能源技术创新
(十八)推动能源数字化转型。以市场为主导,激发能源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支持建设海南能源云平台,整合电力、油气等基础能源数据信息,建设能源综合数据中心,支持能源大数据集成、共享与应用,实现能源系统数字化转型。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区块链等技术在能源领域的融合应用,支持能源行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打造智慧能源生态系统。
(十九)加强能源科技创新。积极推进能源与其他领域的技术交叉融合创新。支持海南引进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能源新技术研究。鼓励国内外各类企业在海南设立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加强重大能源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整体布局下,建设海洋能研究中心。加强氢能、储能、天然气水合物开采等能源技术研发和应用。
七、加强国际和地区能源合作
(二十)开展能源技术培训和交流。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积极引入外商投资、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国际机构在海南建设清洁能源技术推广中心,面向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开展清洁能源技术培训和交流。在博鳌等地设立智慧能源相关国际论坛,打造能源领域国际交流品牌。
(二十一)支持参与海南能源投资建设。支持国际、港澳台企业参与海南能源投资建设,提供适应海南清洁能源岛需求的多类能源产品和服务。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实施。海南省按照本方案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充分发挥市、县政府作用,推动能源综合改革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海南能源综合改革的指导和支持,强化沟通协作,加强能源协同监管,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向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报告。
(二十三)强化法制保障。本方案提出的各项能源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调整的,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
(二十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促进形成社会共识,推动能源改革顺利实施。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公众参与能源改革实施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海南能源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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