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
其中要求规范租赁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租金管制会带来哪些影响?《我的房产计划》主讲老师陈钊,为你解答。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陈钊,来自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我们前面四讲的内容,只讨论市场运行机制,从这一讲起,我们会进一步考虑房地产市场中的政策干预。而今天我们所关注的是公共住房政策。
所谓公共住房政策,是指政府面向低收入群体或住房困难群体所推出的扶持政策。我们会先来看一下租金管制政策,然后再围绕中国的实践,分析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政策,也会特别来探讨一下,这类政策是否应当对非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开放。
一、租金管制
我们知道,低收入者更可能租房子住,因为他们更难以一下子拿出买房的首付款,也更难以申请到足够的抵押贷款。于是,地方政府的公共住房政策之一,就可能是租金管制,也就是规定房东能够向租房者所收取的租金的上限。美国的一些城市就有这样的政策。
然而,经济学家却通常对此持批评意见,甚至有人说租金管制是“除了轰炸之外,毁灭一个城市的最好方法”。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租金管制如何影响房地产市场。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还记得,我们曾经在第二讲中指出过区分短期与长期的重要性,这里同样如此。在租房市场上,所谓短期是指,房东拿出来供出租的房屋数量是给定的。
假设原来月租金是5000元,这时如果政府突然来一个租金管制,说所有出租住房的月租金不得超过4000元,会怎么样呢?由于短期内这套房子只能用来出租,所以哪怕租金降低了1000,你也只能继续出租,毕竟房子空在那里的话,连这4000元的租金都泡汤了。
与此同时,房客的行为会有什么变化呢?既然租金降低了,一部分原来合租房子的房客们,就会打算不再和别人挤一套房子,而是自己单独租一套房子。这样的话,原本供求均衡的租房市场上,现在供给不变,需求却增加了,于是不是每个人都能以4000元的价格租到房子。
这样市场就供不应求了。这时候,市场的均衡会以别的方式来实现,可能是需要更长的排队等候时间,可能是需要有关系才能找到房源,也可能是房东会以别的方式让你付额外的“租金”。
我记得曾听一位去国外访问的老师说,他的房东经常一起和他去超市购物,房东买的东西会让他来付钱,为什么呢?因为有租金管制,这就相当于是变相的向房东支付了额外的租金。
所以,尽管租金管制体现了政府的良好愿望,但是在市场力量的面前,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长期的情况会更糟糕。在长期中,房东就会调整他的供给行为,例如,把原本拿来出租的房间用于自住,对出租房屋降低装修标准,或减少对房屋的维护;而房客呢?更多的房客想租大一些的房子,甚至会有更多人从其他城市搬到这个租金受管制的城市。
结果呢,租房市场上供不应求的局限进一步恶化。房租看起来是降低了,但你却很可能有钱也租不到房子。即便租到房子,房子的质量也下降了。
一句话,由于限制了住房市场的价格调节机制,良好愿望的政策并不一定能带来令人满意的结果。
二、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
接下来,我们重点说说中国的公共住房政策。
在中国,针对城市低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体,最为重要的公共住房政策,当然就是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政策了。
说到这个政策,我觉得有一件事情特别值得一提,那就是有一位叫茅于轼的经济学家曾经说,廉租房不应该配有独立的卫生间。茅老先生的这个观点在刚刚提出的时候,曾遭到很多人的不解,甚至是谩骂。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凭什么穷人好不容易享受了政策优待,却不能有自己独用的卫生间呢?
接下来,我先来问问大家,你们觉得经济适用房也好,廉租房也罢,这个政策在实施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呢?
让我们来看看与公共住房政策有关的一则新闻。2009年的6月,一个位于武汉市中心城区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公开摇号,供求比高达1:40,也就是平均来看,40个号码才能摇中一套房子。
但令人无法理解的却是,罕见地摇出了6个编号相连的号码,并且持有这6个号码的申购户都来自武汉市的同一个区。据说,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是千万亿分之一。最终,这个“六连号事件”被查明存在违规骗取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行为,并且有政府公职人员参与摇号作弊,最终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武汉的“六连号事件”说明,很多人都想从公共住房政策中获得好处,真正最需要政策扶持的住房困难群体,反而并不一定能优先得益。总有一些信息是社会公众或政府监管部门所不掌握的,这就给混水摸鱼的人提供了可趁之机。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想一想茅老先生的建议,也就是廉租房不配独用的厕所,这样的房子,对于真正需要政策扶持的低收入群体来说,尽管有所欠缺,但也是居住条件的明显改善。相反,对于那些想浑水摸鱼的投机者,这样的房子却往往比鸡肋还不如,于是这些人很可能会放弃套取政策好处的打算。
当然,在现实操作中我们可以具体讨论是不配独用厕所,还是采用偏小的小户型设计,但是不配独用厕所这个建议背后的良苦用心,却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值得一提的是,和前面的租金管制恰恰相反,在这里我们看到,表面上不近人情的做法,背后所体现的却是为穷人着想的机制设计的思想。
三、户籍与公共住房政策
最后,我们来讨论一个问题,公共住房政策的受益面,是不是应该向外来的、非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延伸?
在中国的大城市,这恐怕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支持的一方会认为,只要是在城市中有正当职业的从业人员,那么,一旦符合社保缴纳年限等条件,他就应当可以平等享受城市的公共住房政策;反对的一方则会提出,大城市外来人口众多且房价较高,所以这样的政策不仅会侵害城市中较低收入的户籍人口的利益,而且也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负担。
现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事实上,早在2011年9月,国务院就已经提出要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这样的政策并没有真正大范围地落实。
政策落地的困难恰恰反映出政策理念与政策执行上的冲突。在这一点上,今后的发展趋势将会怎样呢?我想只要我们能够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这个问题是可以由市场来解决的。
我提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第一,中国的城市之间存在着对人才的竞争,而平等的公共政策也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
第二,中国的大城市,特别是老龄化问题突出的特大城市,由于外来人口的流入而缓解了城市养老的压力,在这一点上,城市是得益的;
第三,向外来人口提供公共住房可能侵害一部分低收入户籍人口的利益,但只要这有利于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总体而言,城市仍然可能是受益的。
最后,希望这一讲的内容能够让大家对公共住房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也希望大家能够意识到政策的出发点与实际的效果,可能会有较大的差距。如何让政策的效果更令人满意呢?这往往需要借助市场机制,让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
下一讲,我们会专门对调控房价的政策进行分析与评论。我们下次课再见。
编辑丨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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