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工作履历造假的风险还远不止于此哦!
嘉宾:王丽艳律师
民商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
这段说法是有错误的,对于受欺诈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属可撤销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既然是专属法律类的节目,用词应该准确一些。
听友288314157 回复 @绽殇: 你可以去看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无效,不是民法典里面规定的可撤销
各位,律师说查学历是去什么网站?
公房王子tony 回复 @纵身一扑: 学信网
作为求职者,我和企业也曾有类似法律纠纷。我的案子更加复杂。这个案子判的合法合理,支持!
day7打卡 两个重点问题 1 合同的有效与无效的认定,劳动合同需双方同时签字盖章,否则都不具备成立要件,认定的主体仅能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签字义务,所产生的效力-双罚原则(三个月);-不定期的劳动合同
那如果现在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没有成立或者无效,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效的责任呢?
企业招聘过程中固然有错,但以此来减轻劳动者的责任,算不算纵容?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虚构事实,以不实学历入职骗取高薪,要求劳动者返还工资的,应证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系依据劳动者的学历制定。
一个月的工资比我一年的工资高!
就此案而言应严惩强势方公司。
昨天曹宁律师的节目中,对第一诉求没异议,对第二个有自己的看法,今儿律师对第一个诉求提出了见解,而对第二个予以肯定
曹宁说法 回复 @侓帅落叶: 哈哈,这位律师说的欺诈应该属于商事合同法律上的欺诈,商事合同法律上的欺诈后果和劳动合同上的欺诈后果应该是不一样的,后者的处罚实践中会轻一些。看这位同行的意思,法院给留12万多的工资,还算照顾劳动者了。,再抖个机灵,如果劳动者入职时,用人单位一个劲的吹牛逼,说自己的公司多么牛逼,获得了多少大奖,劳动者入职后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么用人单位算欺诈不?怎么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