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下》之:陈仲
《梁启超评述道家思想》一文引用了《孟子•滕文公下》中“陈仲”一段。为了方便听众朋友理解,我们把这段的原文及白话翻译单独朗读一下。
原文:
“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避兄离母,处于於陵。”
“居於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仲子所居之室,所食之栗,彼身织屡,妻辟纑,以易之。”
白话翻译:
陈仲子是齐国的世家大族,他哥哥陈戴,从盖邑收入的俸禄便有几万石之多。他却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禄,不去吃它;认为哥哥的住宅是不义之产,不去住它。避开哥哥,远离母亲,住在於陵那地方。
住在於陵,三天没吃东西,饿得耳朵听不见了,眼睛看不见了。井边上有棵李树,已被金龟子吃掉了一半多的果实;他爬过去,摘下来吃,咽了几口,耳朵才听见,眼睛才看见。
仲子所住的房屋,所吃的谷米,是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搓线,用这些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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