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 杨朱篇》之:公天下之身

《列子• 杨朱篇》之:公天下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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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杨朱篇》之:公天下之身

《梁启超评述道家思想》一文引用了《列子• 杨朱篇》中“公天下之身”一段,以此说明杨朱的极端的自然主义,结果必产生“颓废思想”。为了方便听众朋友理解,我们把这段的原文及白话翻译单独朗读一下。

原文:

杨朱曰:“人肖天地之类,怀五常之性,有生之最灵者也。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卫,肌肤不足以自捍御,趋走不足以从利逃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资物以为养,任智而不恃力。

“故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然身非我有也,既生,不得不全之;物非我有也,既有,不得而去之。身固生之主,物亦养之主。虽全生,不可有其身;虽不去物,不可有其物。有其物,有其身,是横私天下之身,横私天下之物。不横私天下之身,不横私天下物者,其唯圣人乎!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其唯至人矣!”

白话翻译:

杨朱说:“人类似天地,禀受万物的五行之性,是生物之中最有灵性的。人的指甲牙齿不足以用来防卫,肌肉皮肤不足以抵御外敌,疾行快跑不足以趋利避害,身上没有毛羽来防寒避暑,就必定要取借外物来作为供养,使用智慧而不倚仗气力。”

“因此,智慧之所以可贵,在于保存人身;体力之所以低贱,在于侵犯他物。但是,身体并非属个人所有,既然已经活着,就不得不保全它;他物也并非属个人所有,既然已经使用了,就不必将它舍去。自身固然是生命的主体,他物也是供养生命的主体。虽然保全了生命,但不可据有自己的身体;虽然不必舍去他物,但不可据有那些外物。据有他物,据有身体,便是将属于天下的身体任意据为私有,将属于天下的事物任意据为私有。不会无理地占有属于天下的身体,不会无理地占有属于天下的事物,只有圣人才能做到吧!把属于天下的身体化为公有,把属于天下的事物化为公有,只有道德完善的人才能做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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