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朴存老师《春秋胡传集解》---09

李朴存老师《春秋胡传集解》---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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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

元年

即位之一年,必稱元年者,明人君之用也。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乾卦彖辭)天之用也。至哉坤元,萬物資生(坤卦彖辭)地之用也,成位乎其中,則與天地參(言人君)。故體元者,人主之職。而調元者,宰相(去聲)之事。元即仁也。仁,人心也。春秋深明其用,當自貴者始,故治國,先正其心,以正朝廷與百官,而遠近莫不壹扵正矣。(董子曰:“爲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正萬民以正四方。四方正,遠近莫敢不壹扵正,而亡有邪氣奸其間者,是以陰陽調而風雨時,群生和而萬民殖,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畢至,而王道終矣。”○愚謂,使萬物有其性者,是元也。致萬物成其性者,亦是元也。但其功利則析之扵乾坤耳。主乎萬物之上,使不失其性者,體是元而行之者也。惟能體是元,所以位乎乾坤之間耳。故曰:元者,善之長也。天地必以始物,即位必以始年,所以示功用,明久近,使後世恒由此而推,然後知一元之爲意而不茍也。)春秋立文兼述作。按舜典紀元日,商訓稱元祀,此經書元年,所謂祖二帝,明三王,述而不作者也。(謂古有是例,聖人修經,倣其例而爲之,所謂傳舊而巳。二帝,堯與舜也。三王,夏禹、商湯、周文武也。祖二帝,明三王,即子思所謂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之意。)正次王,王次春,乃立法創制,裁自聖心,無所述扵人者,非史冊之舊文矣。(謂古無是例,聖人修經,自立一家法度,使天時人事,要歸于一統爾。此則所謂作也,故作非聖人不能。而述則賢者可及。然游夏賢矣,猶不能措一辭,此聖人之所以爲聖人,春秋之所以爲春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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