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九条

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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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读】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情形的规定。注意:可以的理解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宗旨是防止原告滥诉侵害被告合法权益.以及便于法院审理和执行。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是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赋予原告选择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的权利。但是,如果原告坚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被告住所地法院当然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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