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亭
绍兴十一年(1141)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飞被杀。
罪名,是谋反。
这是冤案,也是疑案。因为就连岳飞是怎么死的,都不清楚。元代脱脱等人所撰《宋史》之《高宗本纪六》宣称系皇帝下诏赐死,同书《岳飞传》却说:由于既没有口供又没有实证,这事拖到年底仍不能结案。当朝宰相秦桧就写了张便条送往狱中,狱中则向朝廷报告岳飞已死。
按照后一种说法,岳飞竟然是被暗杀的。后人甚至言之凿凿,声称地点就在最高法院大理寺中的风波亭。
所以,此案又叫风波狱。
不过在宋代史料中,并没有什么风波亭。
岳飞的罪名,当然也是莫须有。
据正史记载,抗金名将岳飞是在绍兴十一年十月十三日被捕的,关押在大理寺的监狱中,负责审理此案的是大理寺卿周三畏和御史中丞何铸。然而两人审来审去,什么证据都没有,反倒确认岳飞是忠臣。当时,岳飞撕开衣服,背上赫然露出“尽忠报国”四个字的刺青,何铸不禁为之动容。
于是何铸向秦桧报告:这是冤案。
秦桧当然不会听他的,便换了监察御史万俟卨(读如莫其谢)做主审官。万俟卨立即捏造事实,宣称岳飞之子岳云与岳飞部将张宪书信往来图谋不轨。证据嘛,对不起,万俟卨的说法是:那些文件已经被烧掉了。
这就明明白白是诬陷。可惜,当时没有“疑罪从无”的观念,此案也并不可能因此撤销。另一位早就交出兵权闭门谢客的抗金名将韩世忠实在看不下去,不顾身家性命向秦桧提出质疑,询问此案究竟有何证据。
秦桧回答:证据没有,事情莫须有。
解释有好几种:可能有,应该有,必须有,等等。
那么,到底是哪种?
孙子兵法云:利合于主。岳飞和皇帝的利益诉求不一致。说白了就是他的主张和皇帝有冲突。
要杀岳飞这样的大将,要是没有老大的授意或者首肯,是没有人能办到的。就算办到了,也会遭来灭门之祸。
秦桧该死,世世轮回的死
荡荡天涯 回复 @王静雅男朋友: 主子不说,到说个奴才。秦不过是把刀,替罪羊
挫宋不亡天理难容,连清都不如
赵亦伟 回复 @策马入山: 元明清恐怕连宋的一根毛都比不上
秦桧必是奸细!被俘之人,能够全须全尾携家带口回到南宋?
秦桧内奸?姓秦的都爱当卧底奸细?
岳飞心里只有尽忠报国,却不善于揣摩上意,可惜了这样一位谋国不谋身的盖世名将!
岳飞的“莫须有”罪名,无论是怎么死的吧,就当时岳飞的处境,不死也得死。
你这骂人太高超了,这有狗变疯狗。。。笑死人
岳飞组建岳家军,无论在什么朝代都是死路一条。在当代分分钟被灭!
柳庣 回复 @小二_4y: 那同时代韩家军,张家军,刘琦的八字军呢?岳飞搞个姓岳不姓宋的军队不是他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