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管理职责/组织管理
七、机构
企标:
5.4.2 机构
建立IPM机构并配备专业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或委托专业的服务机构代为管理,承担以下职责:
A) 制定企业IP发展规划;
B) 建立IPM绩效评价体系;
C) 参与监督和考核其他相关管理机构;
D) 负责企业IP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管理机构负责落实与本机构相关的IP工作。
科标:
5.3 IPM机构
建立IPM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担以下职责:
A) 拟定IP规划并组织实施;
B) 拟定IP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包括IP质量控制,IP运用的策划与管理等;
C) 建立、实施和运用IPMS,向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提出IPMS的改进需求建议;
D) 组织开展与IP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转移活动;
E) 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IP布局;
F) 建立IP资产清单,建立IP资产评价及统计分析体系,提出IP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G) 审查合同中的IP条款,防范IP风险;
H) 培养、指导和评价IP专员;
I) 负责IP日常管理工作,包括IP培训,IP信息备案,IP外部服务机构的遴选、协调、评价工作等。
注:重大科研项目由科研组织自行认定。
校标:
5.3 管理机构
建立IPM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承担以下职责:
A) 拟定IP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B) 拟定IP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包括IP质量控制,IP运用的策划与管理等。
C) 提出IP绩效评价体系的方案;
D) 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IP布局;
E) 建立IP资产清单和IP资产评价及统计分析体系,提出IP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F) 审查合同中IP条款,防范IP风险;
G) 培养、指导和评价IP专员;
H) 负责IP日常管理,包括IP培训、知识产权信息备案,IP外部服务机构遴选、协调、评价工作等。 注:重大科研项目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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