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主要有哪些要求?

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主要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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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主要有哪些要求?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和不斷完善,各類市場主體蓬勃成長,各種所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截至2020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市場主體1.34億戶,較2019年底增長9%。這些市場主體是我國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就業機會的主要提供者、技術進步的主要推動者,在國家發展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議》在“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高水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部分專列“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條目,強調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並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舉措。對《建議》提出的具體要求和舉措,可從以下4個方面來理解和把握。

第一,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著眼於推動國有企業成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市場主體、提高國有企業活力和效率,必須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加強黨的領導,落實董事會職權,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積極穩妥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規範有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著眼於加快我國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必須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推動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和關係國家經濟命脈、科技、國防、安全等領域,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國有企業在創新引領、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準上應該發揮更大作用;著眼於加快健全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拓展改革試點的廣度和深度;著眼於穩步推進自然壟斷行業改革,推進能源、鐵路、電信、公用事業等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等等。這些都是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的題中應有之義。

第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對各種所有制企業平等對待,破除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各種壁壘,完善促進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法律環境和政策體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完善誠信建設長效機制,健全對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制度。實施好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對在中國註冊的企業一視同仁。這些都是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必須具備的市場環境和營商環境。

第三,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加快完善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政策體系,建立規範化機制化政企溝通管道,各級領導幹部光明磊落地同企業交往,瞭解企業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支持企業家心無旁騖、長遠打算,以恒心辦恒業,紮根中國市場,深耕中國市場。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實施重大國家戰略。同時,堅決防止權錢交易、商業賄賂等問題損害政商關係和營商環境。這些都是為保證正確而可持續地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對各級黨委和政府、各級領導幹部提出的明確要求。

第四,弘揚企業家精神。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優秀企業家必須對國家、對民族懷有崇高使命感和強烈責任感,把企業發展同國家繁榮、民族興盛、人民幸福緊密結合在一起,主動為國擔當、為國分憂。鼓勵支持企業家做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勇於推動生產組織創新、技術創新、市場創新,帶領企業奮力拼搏、力爭一流,實現品質更好、效益更高、競爭力更強、影響力更大的發展,努力成為新時代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生力軍。這些都是為保證正確而持久地激發各種所有制經濟活力,對企業家提出的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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