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宣王之牧正,有役人梁鸯者,能养野禽兽,委食于园庭之内,虽虎狼雕鹗之类,无不柔者。雄雌在前,孳尾成群,异类杂居,不相搏噬也。王虑其术终于其身,令毛丘园传之。
梁鸯曰:“鸯,贱役也,何术以告尔?惧王之谓隐于尔也,旦一言我养虎之法。
凡顺之则喜,逆之则怒,此有血气者之性也。然喜怒岂妄发哉?皆逆之所犯也。
夫食虎者,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碎之之怒也。
时其饥饱,达其怒心。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故其杀之,逆也。然则吾岂敢逆之使怒哉?亦不顺之使喜也。夫喜之复也必怒,怒之复也常喜,皆不中也。
今吾心无逆顺者也,则鸟兽之视吾,犹其侪也。
故游吾园者,不思高林旷泽;寝吾庭者,不愿深山幽谷,理使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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