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是否应该被赋予暴力惩罚权的一点思考

关于教师是否应该被赋予暴力惩罚权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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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是否应该被赋予暴力惩罚权的一点思考

以下是个人的一点粗鄙见解,供大家参考。

必须明确的是,暴力,是中性词而不是贬义词。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都是暴力范畴。

当前争执的核心是暴力惩罚权。“棍棒出孝子”以及旧社会中,先生可以用戒尺惩罚的传统认知,同时伴有某些教师无法管制某些学生的现实困境,于是催生出一呼百应的暴力惩罚权

支持者认为,在动机良好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教师有必要获得有限或适度的暴力惩罚权,否则,跪着的教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

反对者认为,暴力方式,容易让孩子们堕入以暴制暴的丛林法则陷阱,肉体的惩罚可能会导致价值观的更加扭曲。而且因为现在自上而下的权力结构,最后肯定失控。

我们逐一解析

支持者要面对几个问题,暴力惩罚方式真的有助于孩子的学习吗?是不可或缺的教育方式吗?具有可操作性吗?教师和学生,为何必须有一个是跪着的?

首先,排除掉教师队伍中少有的败类,教师的动机我们无须讨论,也无法讨论,因为动机只能自证。

其次,棍棒教育真的出孝子了吗?最多是造就了免而无耻的良民而已。郑伯、秦始皇、汉武帝,看看他们怎么对待自己的母亲。赵惠文王、李世民、赵构,看看他们怎么对待自己的父亲。仓廪实的庙堂如此,饿肚皮的民间只能更甚。暴力并不是产生孝子的法宝。同理,也不会是教育的法宝。周恩来、邓小平、袁隆平等等,从没听说他们怀念或感恩,某个教师对自己的暴力责打。

第三,社会化分工出现的教师和学校,在人类未掌握知识批量传承技术之前,将一直存在。作为知识分子代表的教师,在智慧上,原本就高于普通民众,我想他们完全有能力认知到,错误的修正不一定要非要通过暴力。日本,美国是提供了反证的。不说国外,只说我们教育的祖师爷孔子,子路曾经打的孔子鼻青脸肿,后来却主动维护孔子,子贡开始看不起孔子,后来也主动维护孔子,这二个学生绝对是刺儿头了吧,可是孔子采取暴力了吗?论语中也没看到适度暴力惩罚权的只言片语。韩愈,蔡元培、梅贻琦[qí]、苏格拉底等等,这些公认的教育大师,我没听他们说过类似的言论。如果暴力有效,家长关切的不再是孩子的成绩而是每天挨了多少棍子,如果暴力有效,教师资格证考试,就必须加入对教师拳头硬度的考核。

你也许会说,这里的暴力惩罚权是适度的,是有限的,而且仅仅是辅助手段而已。可是,这个有限的度在哪里?谁来制定规则?这个规则是王法还是法律?如果是法律,则必须要经过被管理者或其监护人的审批。谁有修改权和解释权?谁有执行权,只有班主任才行吗?谁来监督,家长还是教育局,如果是教育局,那么谁来监督教育局?执行主体超出限度后,如何惩罚,也是暴力惩罚施暴的教师吗?谁来惩罚,警察还是家长?家长和被惩罚的学生在追责过程中分别需要获得什么样的追责权和话语权?如何防止学校对该学生的报复,将施暴教师调走还是将学生转学?如何赔偿,如金钱赔偿,钱是学校出还是纳税人出?这一切没弄清楚之前,即使是最低限度的暴力惩罚权都不可开,否则,从打手心到打屁股,从屁股再到四肢,四肢到脊背,脊背到肚子,肚子到耳朵,耳朵到脑袋,最后孩子们只能变成猪肉摊上的猪肉,不同位置不同价钱,得不到公平的家长除了挥刀向其他孩子,还有其他选择吗?而且,按此逻辑,只要路人甲真心是为孩子好,是否也就具有了暴力对待孩子的权力?你也许会说,暴力权仅限教师,那么主任呢?校长呢?孩子这是去学校还是去军营?军事化管理?军人是以服从为天职的,你认为只会服从的孩子能是国家未来的栋梁吗?滑天下之大稽!教师们喜欢的,难道是“终日不违如愚”的狗狗吗?学校,绝对不是狗狗养殖场,更不是军队,这点绝对不能含糊。

第四,没有这个权力就会导致教师的卑恭奴膝吗?我们讨论这个问题,面对的是小学初中高中等,都是未成年人,可以统称为孩子们。孩子们对成年人有本能的服从意识,直到自我意识的觉醒,即叛逆期,这也是有些教师感到捉襟见肘的重灾区。

日本对孩子独立意识的培养,犹太人鼓励孩子多提问题,德国人对孩子的尊重,等等,这都是普世价值,而这所有,都是和暴力教育格格不入的。我们自己的历史上,确实有过短暂的、教师给学生下跪的时期,但那并不是教师缺少暴力惩罚权造成的。

杜绝了暴力逼供,现代侦查手段才得以长足进步,同样道理,抛弃了原始的冲动,才能有各种工具的诞生,学会了反省,才让人类这群猴子跳出了动物的范畴。智力的懒惰,虽然避免了痛苦的阵痛,但无法迎接新生命的诞生。

总结以上所有,平等,尊重,教学相长,这才是唯一的出路,三人行必有我师,在某一方面,每个学生肯定也是教师的引路人。

知识分子是国家的大脑,整风运动失败以后,他们摸着头上的紧箍咒,充满了无力感,可是,抽刀向更弱者,容易但不能解决问题。他们应该指引国家前进的方向,不应该成为开历史倒车的帮凶。虽然教育被故意畸形化,其承担的历史使命却并没有因此改变,跪着的教师确实不能教出站着的学生,同样,跪着的学生也承担不起国家的未来。

对错误的预防措施,必须和错误发生的概率和其后果相适应,统治者,能否因为担心人口的增长过快,给自己的统治带来麻烦,就杀死怀胎十月的婴儿?同样道理,你不能因为少数孩子不听话,就在所有孩子头上都悬挂一把尚方宝剑。孩子在成长中,确实会犯错误,适度的暴力修剪的确有助于小树苗的成长,但对度的把握,无法保证每个人都理解相同,所以这个暴力惩罚权,只有家长担任才是最合适的。至于说,考虑到校园欺凌现象,那就更荒唐了,学校难道是法外之地吗?警察既然可以进入,学校就没必要再扮演警察了吧

教师对学生的惩罚是必须的,但不应该是暴力的方式。在良好动机的前提下,惩罚面壁,当众指责,罚跑步,罚唱歌,罚背文章等等等。暴力虽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但却是解决问题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再加上学校的目标是升学率而不是培养国家未来,所以选择暴力是顺理成章的了。2015年的中英教育实验中,中国填鸭式教育方式,遭到了英国家长、学生、校长等大多数人的反对,如果再加上暴力,我想教师肯定会被起诉到法庭。即使是非良性动机的软暴力,例如恶意孤立、语言侮辱等,后果都可能是孩子一生的阴影。如果一个园丁不懂得兰花和梅花的区别,我宁愿他不要做任何修正。当然,如果在某个阶级国家,底层的孩子只需要提供体力劳动和技术劳动,那么培养这些孩子和组装机器是一样的,根本用不着考虑什么人权,自然,也无需讨论,流水工人对于机械零件是否具有暴力惩罚权。这就涉及到了教育的目的,这是教育的核心问题,不敢讨论。

我们的社会,不应该再是阶级社会,而是平等社会。根据个人天赋和机遇,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而无卑贱之分。

我们的社会,不应该再是子民社会,而是公民社会,承担这一任务的教育,如果还以培养子民为目标,岂非缘木求鱼?

----马勺,写于202121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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