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文言文】致诸弟:教诸弟子侄牢记勤敬二字

43.2【文言文】致诸弟:教诸弟子侄牢记勤敬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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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 

咸丰四年六月十八日与诸弟书


澄、温、沅、季老弟左右:


  湖北青抚台于今日入省城。所带兵勇均不准其入城,在城外二十里扎营,大约不过五六千人。其所称难民数万在后随来者,亦未可信。此间供应数日,即给与途费,令其至荆州另立省城,此实未有之变局也。


  邹心田处,已有札至县撤委。前胡维峰言邹心田可劝捐,余不知其即至堂之兄也,昨接父大人手谕始知之,故即札县撤之。胡维峰近不妥当,亦必屏斥之。


  余去年办清泉宁征义、宁宏才一案,其卷已送回家中,请澄弟查出,即日付来为要。


  湖北失守,李鹤人(孟群,带广西水勇来者)之父想已殉难。鹤人方寸已乱,此刻无心办事,日内尚不能起行,至七月初旬乃可长征耳。馀不一一。


  十八日早,兄国藩手草。


  诸弟在家教子侄,总须有勤敬二字。无论治世乱世,凡一家之中,能勤能敬,未有不兴,不勤不敬,未有不败者,至切至切,余深悔往日未能实行此二字也,千万叮嘱。澄弟向来本勤,但不敬耳,阅历之后,应知此二字之不可须臾(xūyú)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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