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 炼道入圣
《洞天语录》曰:世人不悟大理,以尘世石火电光中暂荣暂贵,役使心绪无定。一日炁弱而病,炁绝而死。转转不悟,流身异类。透灵于别壳,终不达生死之宜。夫修养真炁,真炁既成,而锻炼阳神,阳神既出,得离尘世,方居三岛。功成神迁弃壳,须传流积行于人间。行满功成,受紫诏天书,而居洞天矣。
稚川受道记曰:道成之人,不可不传。传之非人,祸及七祖;得人不传,灾临己身。赤松子戒黄帝曰:道不可私求,必以物将其理,当信金而示不变也。
《西山记》曰:所为舍施者,表其受道之人诚心也。
大则舍一身,中则舍儿孙,下则舍田宅。
上则舍施于有道之人,中则舍施于有法之人,下则舍施于有术之人也。
茅真君戒曰:传道之人,必欲与先圣立教,遇有志之士,勿谓无信金而不传,遇无志之士,勿谓得信金而强与,非特坠教坠道,而又彼此皆无益也。
玉真人请益元德真君曰:上仙入南洲,传道立教,必欲立盟誓、出金玉者,何也?
真君曰:盖南洲之人,孽重福薄,不信天机。轻命重财,愿为下鬼。
若不立信金,彼必有反虑。若不设盟誓,彼必轻泄。故取之以金,表其不变。
嗟夫!人居大众,万中无一人奉心清虚,万中无一人志诚,
志诚,万中无一人明者。
明破天机,而轻于财货、委于性命,留意者少矣。
盖其人假道求财,诳惑有志之士,致使信心者见道流弃之,遂使高道之士,束手钳口,见死不救。
若奉道之士,识人而知其贤愚,受法而知其邪正,节次得事,续续有功。使泰华为金,未可酬师友之一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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