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物犹如此》文白•金华猴(《圣师录》)

276.《物犹如此》文白•金华猴(《圣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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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物犹如此》文白•金华猴(《圣师录》)

  原文:汪学使可受,初尹金华。有丐者行山中,见群儿缚一小猴,虐之。丐者买而教之戏,日乞于市,得钱甚多。他丐忌且羡,因酒醉丐者,诱至空窑,椎杀其中。异日绳其猴,复使作戏,而汪公呵导声遽至,猴即啮断绳,突走公前,作诉冤状。公遣人随而往,得尸窑中,亟拘他丐鞫问伏法,阖邑骇而悼之。买棺焚丐者尸,烈焰甫腾,猴哀叫跃入死矣。

  诗曰:何幸抽身诉长官,金华仙尹亦心酸。碎躯粉骨非奇事,也当逢场作戏看。
白话:金华猴(《圣师录》)

学使汪可受,曾担任过金华县的县令。当时有个乞丐走在山上,看见一群孩子绑着一只小猴,正在欺负虐待它。这个乞丐就把它买下来,教它一些戏法,每天到集市上乞讨,得了很多钱。别的乞丐对他又嫉妒又羡慕,就把他灌醉之后,诱骗到一座空窑里把他杀死。隔日把猴子用绳子拴上,又让它表演戏法。正好县令汪可受出行,喝令让路的声音传来,这只猴子咬断绳子,闯到县令面前,好像在向他诉冤。汪县令派人跟着它,在空窑中找到了乞丐的尸体。当即将其他乞丐抓捕,审问后供认了罪状。全县的人都被惊动,为这个乞丐的惨死感到哀悼。县令派人买来棺材,将乞丐的尸体收殓后火化,烈焰刚刚腾起,猴子就哀叫着跃入火中烧死了。

诗曰:

何幸抽身诉长官,金华仙尹亦心酸。

碎躯粉骨非奇事,也当逢场作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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