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不能“无照驾驶”,监管不能互相推诿

机构不能“无照驾驶”,监管不能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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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街论坛年会“金融开放与市场”平行论坛上,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谈到,为了夯实资管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应从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从微观审慎角度看,首先要持牌经营,持牌经营是资管市场规范发展的前提,成熟的资管市场均对资管业务有持牌准入的要求。境内机构从事资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境外机构同样不能拿着境外的牌照在境内“无照驾驶”。


第二要强化流动性管理,严格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杜绝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资金池运作。第三是严格风险隔离,真实还原计量资本。该负责人指出“前一段时期,有的银行通过证券的资管通道,购买自身的已贴现承兑汇票,由此实现票据假出表,因为贴现的票据占信贷额度、有资本占用。”这种情况下银行表内业务和表外理财之间缺少有效的风险隔离,导致资本计量失真。所以要严格风险隔离,真实还原资本计量,强化法人隔离,严格业务隔离,不得通过违规调整净值、滚动发行、自行垫资、委托代偿等方式保本保收益,不得为资管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或股权类资产提供担保、回购等代为承担风险的承诺。


第四是规范产品分级和杠杆比例,防范不当关联交易。第五是简化投资层级,简化产品结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第六是在确保每只资管产品所投资资产构成清晰的基础上,控制标的资产集中度,分散投资风险。


对于行为监管,要从零售端和批发端加强监管。对于供需两侧,要健全以信义义务为核心的资管行为准则,明晰卖者应尽的责任。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功能监管要求方面,该负责人指出,资管业务作为典型的交叉性金融业务,需要围绕业务的本质特征进行功能监管,即按照产品的实质属性而非机构类型进行分类,同一类型的产品适用同样的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标准。在具体问题上,中央和地方上下不推脱、左右不推脱,部门之间不留监管盲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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