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学而篇》13章恭近于礼:过分恭敬反而失利

010.《学而篇》13章恭近于礼:过分恭敬反而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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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曰:“信近[1]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2]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注释】[1]近:意思是接近、符合。[2]远:作动词,使动用法,使之远离的意思,除此以外也可以翻译为避免的意思。宋·朱熹:“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矣。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此言人之言行交际,皆当谨之于始而虑其所终,不然,则因仍苟且之间,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明·张居正:“如与人以言语相约,本是要践行其言,但其所言者,若不合于义理之宜,将来行不将去,则必至爽约失信矣!”

【译文】孔子的弟子有若说:“信守的诺言符合道义准则,这样的诺言就会得以实现;恭敬的心符合礼仪准则,就可以避免遭受耻辱;所依靠的都是亲近的人,这样的人就有了依靠。”

【解读】诚实守信是做人的重要原则之一,为了正义的事业、正当的要求去信守诺言是应该的,但是对于那些错误的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是不能去信守承诺的。对于符合准则的诚信,我们则应该做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很多人内心很想做到诚信,但是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原因可能在于答应别人的时候没有好好考虑,这也应了“凡轻诺者必寡信”那句话。生活中,对于合理的要求我们应该全力以赴兑现自己的诺言,而对于自己做不到或者不合理的要求一定要加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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