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采一把野花,被判罪定刑,让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
为什么会被判刑,关键问题这个农民到底知不知道他采的兰花是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
简直是胡闹,竟会有这样的案子。
如果这个所谓保护的野花长在个人的承包地上了,承包方有权处理吗?
这个律师不错
哎玛!吓死我了!听了之后吓得我以后出去玩再也不敢随手菜花了……
客观不法(具备),主观责任(不具备)。无罪
这律师很强👍
简捷一下,少些广告。文本设计简单一下就更好了。
我也觉得有点乱了。你有没有普法呢。你这不是害人吗?对吧!
落花流水间 回复 @龚宇辰: 你好,你是哪里的龚氏,我是云南的
谢谢主持和各位律师的分享!
妈了,重点保护?怎么没有派支部队守着?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