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赵简子围卫之郛郭,犀盾、犀橹,立于矢石之所及,鼓之而士不起。简子投枹曰:“乌乎!吾之士数弊也。”行人烛过免胄而对曰:“臣闻之:亦有君之不能士耳,士无弊者。昔者吾先君献公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战十有二胜,是民之用也。献公没,惠公即位,淫衍暴乱,身好玉女,秦人恣侵,去绛十七里,亦是人之用也。惠公没,文公授之,围卫,取邺,城濮之战,五败荆人,取尊名于天下,亦此人之用也。亦有君不能士耳,士无弊也。”简子乃去盾、橹,立矢石之所及,鼓之而士乘之,战大胜。简子曰:“与吾得革车千乘,不如闻行人烛过之一言也。”
或曰:行人未有以说也,乃道惠公以此人是败,文公以此人是霸,未见所以用人也。简子未可以速去盾、橹也。严亲在围,轻犯矢石,孝子之所爱亲也。孝子爱亲,百数之一也。今以为身处危而人尚可战,是以百族之子于上皆若孝子之爱亲也,是行人之诬也。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赏厚而信,人轻敌矣;刑重而必,失人不比矣。长行徇上,数百不一失;喜利畏罪,人莫不然。将众者不出乎莫不然之数,而道乎百无失人之行,人未知众之道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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