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诬良为盗(二):大逆转
案件人物:
受害人:林志雄
嫌疑人:黄赐森
案件经过:
黄赐森收到法院传票后心有不甘,他找来侄女婿林少杰商量对策。林少杰是当地一霸,此人的后台是漳州公安局刑警一大队副大队长黄国华和刑警一大队探长李继闽。四人一合计,一场冤案由此拉开序幕。2000年6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志雄6年徒刑。
果然不要脸的人有了权势以后就能干出更不要脸的事!
这可真是那句“把黑的说成白的,把原告打成被告”
陌路隐人 回复 @素月_sy: 这种事情太多了!甚至说很多很多………
听到有黑警心惊胆寒
60287118 回复 @颖_宝儿: 这不是警察的事,是法院的事
图财还要害人,良心疼不疼!
娉婷雨荷 回复 @北廓先生: 哪有良心啊
坐牢出来他们还能活!
听得好气!这帮人太坏了!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你说这要搞死一个人多方便,别说那些大佬级的人物了,就这样小鬼都易如反掌
人到底可以无耻到什么程度?这是个未解之谜……
气得我都不想听下去,演绎得太真实了